为充分发挥电子卷宗高效、便捷的优势
减少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以及有关单位阅卷查档的时耗
根据惠州中院《档案管理工作细则》
关于明确提供线上查阅案卷
材料服务的具体途径和相关要求
制定了这份在线阅卷操作指南
可助您轻松实现“云”阅卷
快来查收吧!
01阅卷渠道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有关单位需要查阅惠州中院民商事、行政、执行等案件电子卷宗材料,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站或粤公正微信小程序提交阅卷申请。
对于无法采用在线方式查阅的案件诉讼材料,可申请现场查阅的方式进行阅卷。(当事人携带身份证、诉讼代理律师请携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当事人授权委托书、当事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等材料至惠州中院三楼档案室办理)
02操作流程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关注惠州政法或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送“在线阅卷”关键词即可快捷获取在线阅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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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粤公正微信小程序
2、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
http://ssfw.gdcourts.gov.cn/
03提交申请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有关单位工作人员按照上述指引注册、登录后,依次点击申请阅卷——填写案件信息——上传资料——提交申请。
04法院审核
承办法官会在收到在线申请后两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期间,申请人可以查看申请阅卷的事项进展。
05平台阅卷
经法官审核同意后,申请人即可在粤公正微信小程序或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站上查看相关卷宗材料。
※注意:系统在推送卷宗材料时,将同步设定查阅时限,请在指定查阅时间内完成查阅,逾期将无法查阅。
06联系电话
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如对在线阅卷有疑问,可拨打电话咨询。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0752-2180915/2780883
各位当事人、诉讼代理人
如需了解更多
请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操作流程
声明:本文来源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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