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朐一年级期末考试试卷

临朐一年级期末考试试卷

首页技巧更新时间:2024-12-15 20:06:29

12月26日

淄博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关于做好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高新区、经开区、文昌湖区教育行政部门,局属各学校:

根据当前学生居家线上学习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期末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12月26日起,已完成教学任务、师生因病请假人数较多的学校,可安排学生进行自主复习,教师在线进行答疑指导,原则上不再安排在线复习课,确有在线授课需求的,可进行录课,推送给学生自学。

二、各学段各年级本学期不再安排期末考试,学校可给学生提供一套期末自测题和参考答案,供学生线下自测,以便学生了解、分析本学期学习情况,为寒假安排复习、预习计划提供参考。

三、下学期开学后,高一、高二年级安排一次补测。各普通高中学校在补测后要迅速完成阅卷和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相应模块的学分上传、审核等工作,综合素质评价其他模块填报,原则上应于下学期开学前完成。义务段学校是否安排补测,由各区县自主确定。

四、各学校要组织骨干教师,通过线上形式,进行一次假期学习方法指导,主要指导学生利用假期时间对上学期学习查缺补漏。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教师志愿者,寒假期间为学生提供线上答疑服务,但不得变相进行线上集体授课,不得强制学生参加。各学校要进一步对假期作业设计进行优化,切实精简作业量,为学生自主复习留出充足时间。原则上各学校不得安排学科预习作业。

高三年级复习备考工作,由各高中学校按照实际情况和相关规定自主安排。

淄博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3日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网站

12月27日,滨州市教育局、济宁市教育局发布教学工作通知。

滨州市

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

期末教学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市属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市直有关学校,渤海教育集团、国科魏桥教育集团、博翱高级中学: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学生居家线上学习实际情况,现就做好期末教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完成教学任务。各学校要按照本学期校历时间节点,统筹安排好教学进度、教学形式,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保证线上课堂教学质量,确保顺利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

  二、调整期末考试时间。各学段各年级本学期期末考试不再安排。高中各年级质量检测时间调整至第二学期初,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义务段学校检测安排,由各县市区自主确定。

  建议各学校给学生提供一套期末自测题,供学生线下自测,以便学生了解、分析本学期学习情况,为寒假安排复习、预习计划提供参考。

  三、做好假期学习指导。各学校要进一步优化寒假作业设计,创新作业形式,实现减量增质,为学生自主学习留出充足时间。各学校要组织骨干教师,通过线上形式,指导学生做好假期学习规划,指导学生自主学习方法,指导开展学科实践活动,巩固和拓展已学知识,提升学生自主学习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学校组织教师志愿者,寒假期间为学生提供线上答疑服务,但不得变相进行线上集体授课,不得强制学生参加。

  滨州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7日

济宁市

关于做好寒假前后教育教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济宁高新区发展软环境保障局,北湖度假区、经开区教育分局,市直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2022—2023学年中小学寒假即将来临。为充分适应当前疫情形势下教育教学新情况,现就做好寒假前后教育教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安排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9日(农历腊月十八)至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

2.普通高中学校(含高考补习学校):寒假时间为1月16日(农历腊月廿五)至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2月6日(农历正月十六)开学。

3.幼儿园可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时间安排放假或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放假时间。

二、教育教学及考试有关安排

1.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寒假开始,已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的学校,可根据师生健康状况调整线上教学方式,主要采取学生自主复习、教师线上答疑的方式进行,一般不再安排线上复习课。在此期间要严控作业总量,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学生因病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由家长告知教师后可免做,保证学生充足休息时间。

2.本学期结束,义务段学校和高中一、二年级不再组织期末考试,可在下学期初根据疫情形势由各县市区(功能区)自行确定考试形式及时间;放假前学校可为学生提供自测试题及参考答案,用于学生自行检测本学期学习效果。高三年级是否组织考试,由各高中学校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安排。

三、有关工作要求

寒假前,各学校要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一次线上假期生活指导,指导学生对本学期特别是线上教学期间的学习内容进行回顾和总结,查缺补漏、巩固提升;同时,加强家校沟通,引导家长做好学生假期安全防护和生活学习指导,督促学生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寒假期间,各学校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强制统一到校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类辅导培训班。因疫情防控等原因确需调整假期的,经县市区(功能区)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报市教育局备案。

济宁市教育局

2022年12月27日

来源:滨州市教育局、济宁教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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