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试卷损坏会不会计0(高考试卷涂改后有灰印有影响吗)

高考试卷损坏会不会计0(高考试卷涂改后有灰印有影响吗)

首页技巧更新时间:2024-11-30 03:30:34

初级报名结束了!报名缴费也在前几天统一截止!那么报过名的准考生们,你们真的对初级考试熟悉吗?

2019年69名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生,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40名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生,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什么样的行为造成了这样严重的后果?2020年初级考生如何避免此类行为重蹈覆辙?一起来看看吧。

1、2019年,财政部正式公布,初级考试违纪违规人员处理结果

财政部正式公示,2019年度全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特别)严重违纪违规人员处理结果:

涉及的应试人员初级考试成绩作废,违规违纪行为被记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严重违规违纪的,记录期限为5年,特别严重的,长期记录。

公示结果一经曝光,初级考生纷纷表示:

这种人以后也别考了,这会计哪个单位敢要;

宁可不过也绝不作弊;

初级都要作弊,还是别当会计了。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作为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有着规范、严格的考试制度及考场纪律,且今后的规章制度只会越来越规范、越来越严格。

2019年9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对外发布《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

该《解释》规定:对在高考、研究生考试以及注会考试、会计资格考试等4大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严厉惩治考试作弊犯罪。

叔在此郑重提醒广大初级考生,不要因为一场考试让自己的诚信档案有了污点,甚至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得不偿失!

2、财政部明确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

根据财政部公布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场规则》,考生在考生期间违规违纪的,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有严重和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将被记入会计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有关信息将向社会公告,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相关记录也将纳入全国信用共享平台。

以下为《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请考生认真研读,避免因不了解考试规范而违纪,导致成绩作废、记入诚信档案库等。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原文

第六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携带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进入座位,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经提醒仍不按规定书写、填涂本人身份和考试信息的;

(三) 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四)未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五)未用规定的纸、笔作答,或者试卷前后作答笔迹不一致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带出考场的;

(八)故意损坏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电子化系统设施的;

(九)未按规定使用考试系统,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十)其他应当给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七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一)抄袭、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

(二)互相传递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草稿纸等的;

(三)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的;

(四)本人离开考场后,在考试结束前,传播考试试题及答案的;

(五)使用禁止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规定以外的电子用品的;

(六)其他应当给予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八条 应试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给予其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九条 应试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并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应试人员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十条 应试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按照本规定第七条处理。

第十一条 在阅卷过程中发现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经阅卷专家组确认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作答内容雷同的具体认定方法和标准,由省级以上考试机构确定。

应试人员之间同一科目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违纪违规行为成立的,视具体情形按照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处理。

第十二条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建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向用人单位及社会提供查询,相关记录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核发和注册、职称评定的重要参考。考试机构可以视情况向社会公布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相关信息,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写在最后

初级考试并不是特别难,往年认真备考的学员,最后都通过了考试!大叔相信大家,只要踏实备考,最后都会有一个自己满意的好成绩!加油ヾ(◍°∇°◍)ノ゙

芸窗e财会,为千万财会人服务

转自:搜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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