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3月8日,国家教委下发“关于199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在湖南、云南、海南进行高考科目设置和录取新生办法的改革。
1992年,除了“三南”、加上先期已经开始自主命题的上海,其他省份依然是全国统一命题。
1992年,上海高考模式采取了“3 1”模式,物理、化学、生物、地理、历史、政治六门科目中选择一门。“三南”采取“3 2”科目设置。
“三南”(湖南、海南、云南):
理工包括语文、英语、数学、物理;
医农包括数学、英语、化学、生物;
文史包括语文、英语、历史、政治;
地矿包括语文、英语、数学、地理。
每门课都是150分,1992年,临时实行没有考政治科目的类必须加考政治,分值100分。没有考语文的类别,如果毕业会考语文没有65分的必须重考,但分值不计入高考总分。
1992年高考参考人数303万人,录取人数75万,录取率24.8%。
文科: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政治(100分),历史(100分),地理(100分),总分640分
理科:语文(120分),数学(120分),英语(100分),物理(100分),化学100分,政治(100分),生物(70分),总分7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