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成绩及合格标准已公布,现将有关考后资格复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地点和全科成绩上线人员名单
网上报名时选择“省直”的考生,请于2019年1月2日至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到
深圳市考试院: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裙楼一楼提交资料。
三、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规定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一)报考初级资格考试条件
必须具备高中毕业(含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二)报考中级资格考试,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10年,取得初级资格;
2.大专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6年;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4年;
4.取得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专业工作满2年;
5.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
6.取得博士学位。
(三)按照规定,专业工作年限截止日期为2018年12月31日。
(四)根据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原人事部、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有关规定,凡符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可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报名表》(考生从报名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盖章)一份。
2.考生报考承诺书一份(附件3)。
3.工作简历表一份(附件4)(考生从本网站上自行下载,用A4纸打印,签名后经单位审核盖章)。
4.考生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复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往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附件5,并在之后一个月内,再由本人前往送审点送审。
5.符合报考中级条件中第1款的,还须提交初级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香港、澳门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7.台湾居民申请参加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报名机构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和本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相应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以上所附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
五、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各市考试管理机构要认真审核资格条件,按期完成考后复核工作,并于2019年1月11日前将此项考试的审核工作情况报告及合格人员报表、不合格人员报表及逾期未交表人员报表加盖公章报省人事考试局。
网上提交复核资料操作指南:
1. 考生登录
1.1 已在统一用户平台注册
输入统一用户平台用户名及密码即可登录。
请输入图片描述
图1.1-1
1.2 未在统一用户平台注册
未在统一用户平台注册,点击用户注册跳转至用户注册页面。(注册及相关操作详见
附件7《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用户信息操作指南》
请输入图片描述
图1.2-1
2. 考后资格复核
2.1 申请资格复核
点击图2.1-1中的“资格复核”“申请资格复核”按钮可以进入资格复核申请页面。
请输入图片描述
图2.1-1
填写完相关信息后点击下方的“保存”按钮提交申请。
请输入图片描述
图2.1-2
确认提交材料点击“确定”。
请输入图片描述
图2.1-3
确认材料提交无误点击“确定”。
请输入图片描述
图2.1-4
阅读承诺书,并点击 “我已阅读并同意”。
请输入图片描述
图2.1-4
申请成功后会有如下提示。
请输入图片描述
图2.1-5
2.2 查看资格复核状态
点击功能列表中的“资格复核”按钮可以看到当前已经申请资格复核的考试信息以及业务办理状态。
请输入图片描述
图2.2-1
2.3 修改资格复核申请
请输入图片描述
图2.3-2
3. 业务办理状态查询
查看业务办理状态,点击左方功能列表中的“业务查询”可以查看所有业务的办理状态及办理意见。
图3-1
请输入图片描述
深圳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证培训到学文教育
学校地址:深圳市宝安区27区灵嘉三街建兴楼2楼学文教育
电话:13828771643(微信同号)0755-27965501谢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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