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
萍乡市消防救援支队指挥中心接到
一名小学生的报警
万万没想会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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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朋友,消防蜀黍可不能白被你骂!”
看消防蜀黍怎么套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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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直呼:
善良的接警员:
毕竟他还是个孩子,知错能改
教育一下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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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万没想到
近日,又有一小学生
报!假!警!
而且又
骂!接!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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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回即使消防蜀黍能忍,
网友也不答应了:
于是,安排!
祝这位小学生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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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火情,拨打119报警
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和责任
但上面两位小朋友的行为
有点过分了!报火警是义务,报假警是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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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一)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二)非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
(三)谎报火警的;
(四)阻碍消防车、消防艇执行任务的;
(五)阻碍消防救援机构的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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