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30日至7月2日进行,清远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温馨提示各位考生:
一、牢记考试时间
考生领取准考证后,请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考试时间、考点名称、考场号及座位号等。要牢记每门科目开考时间,合理规划赴考时间和路线。
日期 | 考试时间 | 科目 | ||
6月30日 (星期日) | 上午 | 08:30—9:30 | 60分钟 | 地理(初二) |
10:20—11:20 | 60分钟 | 生物学(初二) | ||
下午 | 15:00—17:00 | 120分钟 | 语文 | |
7月1日 (星期一) | 上午 | 08:30—9:50 | 80分钟 | 物理 |
10:40—11:40 | 60分钟 | 道德与法治 | ||
下午 | 15:00—17:00 | 120分钟 | 数学 | |
7月2日 (星期二) | 上午 | 08:30—10:00 | 90分钟 | 英语 |
10:50—11:50 | 60分钟 | 化学 | ||
下午 | 15:00—16:20 | 80分钟 | 历史 |
二、关注天气变化
考试前,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和周边环境,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充分考虑交通因素,科学规划出行路线、时间和方式,留足考试入场安检的时间,避免迟到。考试期间家长驾车接送考生的请即停即走,不聚集,不喧哗。
三、备好考试用品
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饮料瓶)等物品进入考场。如果赴考途中发现漏带或丢失证件,请及时向班主任或考点工作人员求助,不要自行折返寻取。
四、规范考试作答
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案一律无效。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遵守考试纪律
诚信考试、遵守纪律、杜绝作弊是每名考生应尽的义务,切勿因小失大、抱憾终身。考生须熟悉《清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内容,自觉服从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及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秩序。
六、调节身心状态
中考期间天气炎热,请家长合理安排一日三餐,清淡饮食,防暑降燥。要适当运动,避免受伤。考前积极调整心态,规律作息,科学复习,做到“轻松不放松”,以健康的身体和最佳的精神状态迎接考试。
预祝广大考生在考试中发挥自己最佳水平,取得理想的成绩!
附件:清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附件
清远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考生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等进行检查,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二、考生入场,除2B铅笔、书写黑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带入考场。严禁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如移动电话、无线耳机)、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涂改液、修正带以及不透明的文具盒(袋、套)和水杯(含饮料瓶)等物品进入考场。
三、考生进入考场后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放在桌面靠走道边上角以便让监考员核验。
四、考生领到答题卡和试卷后,须认真核对答题卡和试卷的张数。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应举手询问,在开考前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行报告、更换的,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五、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考生号、考场号、座位号。凡漏填、错填、全填或填涂不清的答题卡,影响评卷结果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七、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监考员按照考试机构要求做好缺考记录,适时处理缺考考生试卷和答题卡。
八、考生须在答题卡与题号相对应的区域答题。选择题用2B铅笔作答,非选择题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作答。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不得随意修改答题卡上的题号,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答案一律无效。如果解答中有画表或辅助线,先用铅笔进行画线、绘图,再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描黑确认。
九、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不得喧哗,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得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得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得传递文具、物品等,不得发送或接收信息,不得将试卷、答卷或草稿纸带出考场。如身体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考试工作人员和监考员。
考试过程中,考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起方可交卷出场。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十、在开考信号发出前或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答题按考试违规论处。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立即停笔,根据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逗留。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清远招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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