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仿老师改卷子打手心(模仿老师批卷子再错就打手心)

模仿老师改卷子打手心(模仿老师批卷子再错就打手心)

首页技巧更新时间:2024-11-27 21:01:57

灵感带来突然之间的发现、突破、超越与升腾。它是上天的赐予,是上天对艺术家的心灵之吻,是对一切生命创造的发端与启动。

书房花木深

一天忽发奇想,用一堆木头在阳台上搭一座木屋,还用剩余的板子钉了几只方形的木桶,盛满泥土,栽上植物,分别放在房间四角。鲜花罕有,绿叶为多。再摆上几把藤椅,竹几,小桌,两只木筋裸露的老柜子,各类艺术品随心所欲地放置其间。一些古钟、傩面、钢剑以及拆除老城时从地上拣起的铁皮门牌高高矮矮地挂在壁上……最初是想把它作为一间新辟的书房,期待从中获得新的灵感。谁料坐在里边竟写不出东西来。白日里,阳光进来一晒,没有涂油漆松木的味道浓浓地冒出来,与植物的清香混在一起,一种享受生活的欲望被强烈地诱惑出来。享受对于写作人来说是一种腐蚀。它使心灵松弛,握不住手里沉重的笔了。

到了夜间,偏偏因我在这书房各个角落装了一些灯,使所有事物全都半明半暗。明处很美,暗处神秘。如果再打开音响,根本不可能再写作了。

写作是一种与世隔绝的想象之旅,是钻到自己的心里的一种生活,是精神孤独者的文字放纵。

因此,我没在这房子里写过一行字,仍然在原先那间胡乱堆满图书的书房伏案而作。

渐渐的这间搭在阳台上的木屋成了花房,但得不到我的照顾。我只是在想起给那些植物浇水时才提着水壶进去,也没时间修葺与收拾。房内四处的花草便自由自在、毫无约束地疯长起来。从云南带回来的田七,张着耳朵大的碧绿的圆叶子,沿着墙面向上爬,像是“攀岩”;几棵年轻又旺足的绿萝已经蹿到房顶,一直钻进灯罩里;最具生气的是窗台那些泥槽里生出的野草,已经把窗子下边一半遮住,上边一半又被蒲扇状的葵叶黑乎乎地捂住。由窗外射入的日光便给这些浓密的枝叶撕成一束束,静静地斜在屋子当中。一天,两只小麻雀误以为这里是一片天然的树丛,从敞着的窗子叽叽喳喳地飞了进来。我怕惊吓它们,不走进去,它们居然在里边快乐地鸣唱起来了。

一下子,我感受到大自然野性的气质,并感受到大自然的本性乃是绝对的自由自在。我便顺从这个逻辑,只给它们浇水,甚至还浇点营养液,却从不人为地改变它们。于是它们开始创造奇迹——

首先是那些长长的枝蔓在屋子上端织成一道绿莹莹的幔帐。常春藤像长长的瀑布直垂地面,然后在地上愈堆愈高。绿萝是最调皮的,它上上下下胡乱地“行走”——从桌子后边钻下去,从藤椅靠背的缝隙中伸出鲜亮的芽儿来。几乎每次我走进这房间,都会惊奇地发现一些画面:一些凋落的粉红色花瓣落在一座木佛身上;几片黄叶盖住了桌上打开的书;一次,我把水杯忘在竹几上,一枝新生的绿蔓从杯柄中穿过,好似一弯娇嫩的手臂挽起我的水杯。于是,我在写作过于劳顿之时,或在画案上挥霍一通水墨之后,便会推开这房间的门儿,撩开密叶纠结的垂幔,独坐其间,让这种自在又松弛的美,平息一下写作时心灵中涌动的风暴。

我开始认识到这间从不用来写作的房间的意义——它实际上是我书房的一部分。

我前边说,写作是一种忘我的想象,只有离开写作才能回到现实来。这间小屋却告诉我,我的写作往往十分尖刻地切入现实,放下笔坐在这里享受到的反倒是一种理想。

我被它折服了,并把这种感受告诉一位朋友。朋友说:“何必把现实与理想分得太清楚。你们不满现实是因为你们太理想主义。你们的问题是总用理想要求现实,因此你们常常被现实击倒在地。这因为你们天生是一群理想主义者。”

于是当我坐在这间花木簇拥的木屋中,心里常常会蹦出这么一句话:

我们是天生用理想生活的人!

书斋一日——新岁开篇

一如日日那样,晨起之后,沏一杯清茶坐进书房里。书房是我的心房,坐在里边的感觉真是神奇之极。听得见自己心跳的节率,感受得到热血的流动,还有心的温暖。书房的电话与传真还通向天南地北,于是朋友们把他们富于灵气的话送了进来。昨天与身在地冻天寒的哈尔滨的迟子建通话,谈到我一个月前在地中海边寻找凡·高的踪迹之行,谈到她的鸿篇巨制《满洲国》,谈到大雪纷飞中躲在屋内写作的感觉。她说唯冬天书房里的阳光才真正算得...

书桌对面的一架书,全是我已出书的各种版本。面对它,有时自我的感觉很好很踏实,由此想到可以扔下笔放松一下,喘息一下了;有时却觉得自己的作为不过如此,那么多文学想象远没有写出来,这时便恨不得给自己抽上一鞭子,再加一把劲儿。

人常在回过头时才会发现:做过的事总是十分有限。

今天坐在书房里,这感觉更是强烈,甚至有一种浩大的空荡之感。陌生、未知、莫名,一片白晃晃,虚无而不定。我从未有此感受,房中一切如旧,这从何而来?难道这就是“新世纪”之感吗?

静坐与凝思中,渐渐悟出,这新世纪并不是一种可见的物质,而是无形的、未曾经历过的时间。现在,以百年划分的时间已经无声地涌进我的书房。但它并没有把我的书房填满,相反却将原先的一切辛劳全都排挤了出去。昨天的一切全不算数了!此刻我站在这个全新的巨大的时间里,两手空空如也,我还没有为二十一世纪做一件事呢!

时间只是一个载体。你给它制造什么,它就具有什么。时间不会带给你任何“美好的未来”。它是空的。它给你的只是时间本身。然而这已经足够了!其实生命最根本的意义,不就是那一段任凭你使用和支配的短短的时间吗?

来不及去推想生命的时间意义,却见眼前的事物竟发生着一种非常奇妙的变化——

屋中的一切,除去那些历时久远的古物,现今的这些家具器物,书籍报刊,乃至桌上的钢笔、台灯、水杯等,在世纪的转换中,一下子都属于了那个过往的百年。从明天的角度看,眼前这一切全都是二十世纪的文化。而我现在不正是坐在一种具有二十世纪风格的迷人“历史文化”中吗?这感觉竟然这么奇妙!

我们的生命跨进了新的世纪,然而我们的身体却置身于昨天的物质中。再去体验我们的生命的深处,那里边也带着重重叠叠的历史。于是我明白,历史不是过去时。历史依然鲜活地存在现实中,存在我们的生命中。历史应该是我们经历过和创造过的生活的一种升华。它升华为一种精神,一种信念,并结晶为一种财富,和我们的血肉生机勃勃地混在一起。我们在历史中成长,因历史而成熟,我们永远受益于历史——无论这历史是光荣还是耻辱甚至是罪恶的。这是因为历史的顽疾总是要反复发作的。

屋角的一盆绿萝长得旺足,本来它是朝着照入阳光的窗子伸展去的,我却用细绳把它牵引到挂在屋顶的一块清代木雕的檐板上。它碧绿可爱的叶子在这镂空的雕板间游戏般地穿来绕去。那雕板上古老的木刻小鸟竟然美妙地站在这弯曲而翠绿的茎蔓上了。这一来,历史变得生气盈盈。

电话铃不断响起,把我线性的思绪切断,接连到远远近近各种话题。这些话题无不叫我关切。王蒙照例是轻轻松松像戏说三国那样笑谈文坛,天大的事在他嘴里也会烟消云散;奇怪的是今天他的嗓门分外的大,中气足,挺冲,好像刚打了一场球,还赢了分,是不是因为他方才闯进了新世纪的大门?李小林在电话中说,九十六岁高龄的巴老今天真的跨世纪了,而且身体状况十分平稳,这可是件喜事,叫我高兴了好一阵子;欧洲一位媒体朋友来电祝贺新年,当她听说国内的市面上已绽露出春节的气象,便勾起回忆,情真意切地说起她儿时的种种年俗,使我忽然懂得最深刻的民间文化原来在最严格的风俗里。由此我滔滔不绝谈起我那个“恪守风俗”的文化观。说着说着,忽然想到是对方花钱打来这个越洋电话的,于是匆忙说声“对不起”便撂下话筒……

这时传真机嗒嗒地响。一张雪白的带字的传真纸送出机器。原来是山西作家哲夫传来的。他昨天夜里传来的一纸也是同样的内容,看来他很急迫。他还是那样十万火急地为中国危难重重的自然生态呼吁。他说他写在长篇纪实《中国档案》里所谓淮河将在二十世纪结束时变清的那句话已经完全落空。淮河如今差不多成了一条臭河。我们的大自然真的已是“鸡皮鹤发”,脆弱之极。他要我帮他一齐呐喊。他相信我会担此道义。他还说,他已经无力再喊下去了。他想不干了。

他这份传真叫我陡然变得沉重。一下子,我的书斋变暗变小,我好像被紧紧夹在了中间。我想到这些年我固执地为保护人文生态而竭尽全力地发出的那些呼喊,最终成效几何?接着我又想到梁思成先生。他曾经也激情昂然地呼喊过,北京城还不是照样拆了?梁思成是不是白喊了?当然不是——我忽然明白——他的呼喊,并不只是一种声音,而是一种精神。一种知识精神和文化精神。我们今天的呼喊不是在延续和坚持着这种精神吗?于是我抓起电话打给哲夫。我说:

“如果我们闭住嘴,那才真正是一种绝望。你应当看到,现在这呼声已经越来越大,未来的社会一定会在这呼喊中醒来。你要坚持下去!”

通过电话,我忽然想,这大概是我在跨世纪的书房里做的第一件事。或者说,我首先使我们要做的事情跨过了世纪。因为我坚信,上世纪没有做成的事,下个世纪一定会做成的。

此时,我感觉,我的书斋在一点点发亮,一点点阔大起来。

书架

大凡人们都是先有书,后有书架的;书多了,无处搁放,才造一个架子。我则不然。我仅有十多本书时,就有一个挺大、挺威风、挺华美的书架了。它原先就在走廊贴着墙放着,和人一般高,红木制的,上边有细致的刻花,四条腿裹着厚厚的铜箍。我只知是家里的东西,不知原先是谁用的,而且玻璃拉门一扇也没有了,架上也没有一本书,里边一层层堆的都是杂七杂八什么破布呀、旧竹篮呀、废铁罐呀、空瓶子呀,等等,简直就是个杂货架子了。日久天长,还被尘土浓浓地涂了一层灰颜色,谁见了它都躲开走,怕沾脏了衣服。我从来也没想到它会与我有什么关系。只是年年入秋,我把那些大大小小的蟋蟀罐儿一排排摆在上边,起先放在最下边一层,随着身子长高而渐渐一层层向上移。

至于拿它当书架用,倒有一个特别的起因。

那是十一岁时,我到一个同学家里去玩儿,见到这同学的爷爷,一位皓首霜须、精神矍铄、性情豁朗的长者。他的房间里四壁都是书架,几乎瞧不见一块咫尺大小的空墙壁。书架上整整齐齐排满书籍。我感到这房间又神秘又宁静,而且莫测高深。这老爷爷一边轻轻捋着老山羊那样一缕梢头翘起的胡须,一边笑嘻嘻地和我说话,不知为什么,我这张平日挺能说话的嘴巴始终紧紧闭着,不敢轻易地张开。是不是在这位拥有万卷书的博知的长者面前,任何人都会自觉轻浅,不敢轻易开口呢?我可弄不清自己那冥顽混沌的少年时代的心理和想法,反正我回家后,就把走廊那大书架硬拖到我房间里,擦抹得干干净净,放在小屋最显眼的地方,然后把自己的宝贝书也都一本紧挨着一本立在上边。瞧,《敏豪生奇遇记》啦,《金银岛》啦,《说唐》啦,《祖母的故事》啦,《铁木儿和他的伙伴》啦……一时我觉得自己有点像同学家那老爷爷了,心里有种说不出的快感。遗憾的是,这些书总共不过十多本,放在书架上,显得可怜巴巴,好比在一个大院子里只栽上几棵花,看上去又穷酸又空洞。我就到爷爷妈妈、姐姐妹妹的房间里去搜罗,凡是书籍,不论什么内容,一把拿来放在我的书架上,惹得他们找不到就来和我吵闹。我呢,就像小人国的仆役,急于要塞饱格列佛的大肚囊那样,整天费尽心思和力气到处找书。大概最初我就是为了填满这大书架才去书店、遛书摊、逛书市的。我没有更多的钱,就把乘车、看电影和买冰棒的钱都省下来买了书。

到底从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为了充实书架而买书,记不得了。我有过一种感觉:当许许多多好书挤满在书架上,书架就变得次要、不起色,甚至没什么意义了。我渐渐觉得还有一个硕大无比、永远也装不满的书架,那就是我自己。

此后,我就忙于填满自己——这个“大书架”了。

书是无穷无尽的。一本本书就像一个个潮头,一页页书就像一片片浪花,书上的字便是一颗颗晶莹的水珠。它们汇成了海洋吗?那么你最多只是站立浪头的弄潮儿而已。大洋深处,有谁到过?有人买书,总偏于某一类。我却不然。两本内容完全是两个领域的书,看起来毫无关系,就像各处在太平洋和大西洋的两滴水珠,没有任何关联一样,但不知哪一天,出于一种什么机缘和需要,它俩也会倏然地融成一滴。

这样,我的书就杂了。还有些绝版的、旧版的书,参差地竖立在书架上,它们带着不同时代的不同风韵气息。这一架子书所给我的精神享受也是无穷无尽的了。

一九六六年,正是我那书架的顶板上也堆满书籍时,却给骤然疾来的“红色狂飙”一扫而空。这大概也叫作“物极必反”吧!我被狂热无知的“小将”们逼着把书抱到当院,点火烧掉。那时,我居然还发明了一种焚烧精装书的办法。精装本是硬纸皮,平放烧不着,我就把书一本本立起来,扇状地打开,让一页页纸中间有空气,这样很快地就烧去书心,剩下一排熏黑的硬书皮立在地上。我这一项发明获得监视我烧书的“小将”的好感,免了一些戴纸帽、挨打和往脸上涂墨水的刑罚。

书架空了,没什么用了,我又把它搬回到走廊上。这时,我已成家,就拿它放盐罐、油瓶、碗筷和小锅。它便变得油腻、污黑、肮脏,重新过起我少年时代之前那种被遗弃一旁的空虚荒废的生活。

有时,我的目光碰到这改做碗架的书架,心儿陡然会感到一阵酸楚与空茫。这感觉,只有那种思念起永别的亲人与挚友的心情才能相比。痛苦在我心里渐渐铸成一个决心:反正今后再不买书了。

生活真能戏弄人,有时好像成心和人较劲,它能改变你的命运,更不会把你的什么“决心”当作一回事。

最近几年,无数崭新的书出现在书店里。每当我站在这些书前,那些再版书就像久别的老朋友向我打招呼;新版书却像一个个新遇见的富于魅力的朋友朝我微笑点首。我竟忍不住取在手中,当手指肚轻轻抚过那光洁的纸面时,另一只手已经不知不觉地伸进口袋,掏出本来打算买袜子、买香烟、买橘子的钱来……

沾上对书的嗜好就甭想改掉。顺从这高贵而美好的嗜好吧!我想。

如今我那书架又用碱水擦净,铺上白纸,摆满油墨芳香四溢的新书,亭亭地立在我的房间里。我爱这一架新书。但我依旧怀念那一架旧书。世界上丢失的东西,有些可以寻找回来,有些却无从寻觅。但被破坏了的好的事物总要重新开始,就像我这书架……

书桌

我有张小小的书桌。它又窄又矮,破旧极了,在外人眼里简直不成样子。上边的漆成片地剥落下来,残余的漆色变得晦暗发黑,连我自己都认不准它最初是什么颜色。桌面满是划痕、硬伤,还有热水杯烫成的一个个套起来的深深浅浅的白圈儿。它一边只有三个小抽屉,抽屉的把手早不是原套了。一个是从破箱子上移来的铜把手,另两个是后钉上去的硬木条。别看它这副模样,三十年来,却一直放在我的窗前,我房间透进光来的地方。我搬过几次家,换过几件家具,但从来没有想到处理掉它……

“这么难看还要它干吗?!要是我早劈掉生火了!”

“它又不实用。你这么大人将就这样一个小桌子,早晚得驼背!”

“你怎么就是不肯扔掉这破玩意儿。难道它是件宝?你说呀……”

我笑而不答。那淡淡的笑意里包含着任何知己都难以理解、难以体会到的一种,一种……一种什么呢?

没有共同的经历就不会有同感。有时,同感能发挥出非常奇妙的作用,它能成为两颗心相融的最短、最直接的通道。如果没有同感,说它做什么?还不如独自一人到树林里,踩着落叶,自己默默地说它一阵子,排遣出来,倒是一种安慰。我无法想起,究竟是什么时候,我开始使用这小桌的。我只模模糊糊记得,最初,我是站在它前面写写画画,而不是坐着。待我要坐下时,屁股下边必须垫上书包、枕头或一大沓画报,才能够得上桌面……

记忆里,幼时的事,都是穿不成串儿的珠子。这珠子却在记忆的深井里滴溜溜、闪闪发光地打转,很难抓住它们——

我把“人”字总误写成“入”字,就在这桌上吧!

我一排排地晾干弹弓用的小泥球儿,就在这桌上吧!

我在小木板上钉钉子,就在这桌上吧!

对,就在这儿。桌面上原来有一块能够照见自己脸的光光的玻璃板,给我在钉钉子时打碎了——这件事我可记得清清楚楚,为此我还挨爸爸一通好打呢!也许打得太疼,我才记得十分牢。但过后我却一点也不后悔。因为,从此我做过的、经历过的、经受过的许许多多的事,都在这没有玻璃板保护的桌面上留下了痕迹。

桌面上净是些小瘪坑。有的坑儿挺深,像个洞眼,蚂蚁爬到那儿,得停一下,迟疑片刻,最后绕过去……细细瞧吧,桌面还满是划痕呢,横竖歪斜,有的深,如一道沟,有的轻浅,还有的比蛛丝还细。这细细的印痕,是不是当初刮铅笔尖留下的?那一条条长长的道道儿,是不是随意用指甲划上去的?那黑乎乎的一块儿,是不是过年做灯笼,烤弯竹条时碰倒了蜡烛烧的?分辨不清了,原因不明了,全搅在一起了;这中间还混着许多字迹,钢笔的、铅笔的、墨笔的,还有用什么硬东西刻上去的。也有画上去的形象,有的完整,有的破碎——一只靴子啦,枪啦,一张侧面脸啦,这是不是我的自画像?年深日久,早都给磨得模糊一片。痕迹斑驳的桌面,有如一块风化得相当厉害、漫漶不清的碑石。

但我从中细心察辨,也能认出某些痕迹的来由,想起这里边包含着的、只有我才知道的故事,并联想到与此有关或无关的、早已融进往昔岁月中的童年生活。

为此,我很少用湿布去拭抹它。

只有一次例外。那是我上小学四年级时。我前排坐着一个女同学,十分瘦弱。她年龄与我一般大,个子却比我矮一头。两条短短的黄辫儿,简直是两根麻绳头。一天,上语文课,我没听讲,却悄悄把眼前的两条黄辫子拴在这女同学的椅子背儿上。正巧老师叫她回答问题,她一起身,拴住的辫子扯得她头痛得大叫。我的语文老师姓李,瘦削的脸满是黑胡楂,连脸颊上都是。一副黑边的近视镜遮住他的眼神,使我头次见到他时以为他挺凶,其实他温和极了。他对我们调皮的忍耐限度比别的老师都大。但不知为什么,那天他好厉害,把我一把拉到课堂前,叫我伸出双手,狠狠打了十多板子。他真生气呢!气呼呼地直喘,什么话也说不出来了,只指着门瞪圆眼对我吼道:“走!快走!”我离开了课堂,一路跑回家。我手疼倒没什么,但当众挨打受罚,我的自尊心受不了。于是,我眼泪汪汪地在桌上写了“李老师是狗!”几个字。我写得那么痛快和解气,好像这几个字给我报了什么“仇”似的。这几个字就相当威风地在我桌上保留了好长时间。

在表的滴答声中,在上下课的铃声中,在雨和雪轮番交替地敲打窗子声中,我长大起来,事也懂得多了。桌上那几个字却不那么神气了。反而怕被人瞧见,似乎成了一种不光彩甚至是耻辱的污迹,我带着一种说不清是对李老师还是对长大后再也遇不到的那个瘦弱的女同学的愧疚心情,用手巾尖儿蘸些水使劲把这几个字抹了下去。

真奇怪!字儿抹掉了,好像心里干净了一些。我上了中学,毕业了,参加了工作。我的许多事,写信、写文章、画画、吃东西,做些什么七零八碎的事都在这桌上,它一直伴随着我。

但它在我长大起来的身躯前,渐渐显得矮小,不合用了;而且用久了,愈来愈破旧,在后来买进来的新家具中间,显得寒碜和过时。它似乎老了,早完成了使命,在人世间物换星移的常规里等着接受被取代。

有一天我画画。画幅大,桌面小。不得不把一半画纸垂到桌下,先画铺在桌面上的一半;待画得差不多时,再拉上纸来画另一半。这样就很难照顾到画面的整体感,我画得那么别扭,真急了,止不住愤愤地骂道:

“真该死,这破桌子!”

它听着,不吭一声。等我画好了画儿,张挂起来,画面却意外地好。我十分快活,早把桌子忘在一旁。它呢?依然默默旁立。它就是这样与我为伴,好像我不抛掉它,它就一心而从无二意地跟随着我。是不是由于它仅仅是无生命的物品,我从未把它作为一只小猫、小鸟、小兔那样的伴侣?但是,小兔死了,小猫跑了,小鸟飞了,它却不声不响地有心地记下我生活经历过的许多酸甜苦辣,并顺从地任我做任何有损于它的事。当一次,我听说自己遭遇不幸,是因为被一位多年来与我非常要好的朋友出卖时,我忍受不住,发疯似的猛地一拍桌面:

“啪!”

桌面上出现一条长长的裂缝;我那颗初入社会纯真的心上,也暗暗出现一条裂痕。它竟同我一样。

从此,我便不觉地爱护起它来了。我有过一个女朋友。她是一只快乐的小鸟——那早晨站在沾着露水的枝头抖动翅膀、在阳光里飞来飞去、在烟囱上探头探脑的小鸟。她总笑。她整天似乎除去快乐什么也不知道。她在任何一群人中出现,都能极快地把快乐通过笑、通过活泼的目光、通过喜气洋洋的俊俏的小脸儿、通过率真的动作,传染给每一个人。我说她的快乐是照眼的、悦耳的、香喷喷的,是魔术。我称她为“快乐女神”。

她一双腿长长的。爱穿一条淡蓝色的短裙。她一进屋来,常常是一蹦就坐到小书桌上——这或许是她还带着些孩子气;或许她腿长,桌子矮,坐上去正合适。

我呢?过去吻她高矮也正好。我吻她,她不让。一忽儿把脸甩向左边,一忽儿又甩到右边,还调皮地笑着。她那光滑的短发像穗子一样在我笨拙的嘴唇上蹭来蹭去。

以后,由于挺复杂的原因,她终于说:“我们的爱没有物质土壤,幻想的种子连幻想也结不出来了。”这句话,她说了许多遍,一次比一次肯定,最后她无可奈何又断然地离去了。

稀奇的是,那快乐女神始终与我这哑巴桌子连在一起。每当我的目光碰到桌沿,就会幻觉出她当初坐在桌上的样子。浅蓝色的短裙扇状地铺开,一双直直又顺溜儿的长腿垂下来,两只小巧的脚交叉地别着。这时她那动听的笑声好似又在桌上的空间里发出来。

我需要记着的,这桌儿都给我记着了。而那女神与我临别时掉在桌上的泪滴,却一点痕迹也没留下。大概那不是泪,而是水滴。桌上唯有一处大硬伤。那是——那天,一群穿绿服装、臂套红色袖章的男女孩子闯进我家来。每人拿一把斧头,说要“砸烂旧世界”,我被迫站在门口表示欢迎,并木然地瞅着他们在顷刻间把我房间里的一切胡乱砸一通。其中有个姑娘,模样挺端正,但她的眼神叫我害怕。她不吵不闹,砸起东西来异乎寻常地细致。她在屋里转来转去,把尚且完整的东西翻出来,一件件、有条不紊地敲得粉碎。然后,她翻出我一本相册,把里面的照片一张张抽出来,全都撕成两半。她做这些事时,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她忽然把一张照片面对我,问:

“这是谁?”

这是我那“快乐女神”的。我说:

“一个朋友。”

她微微现出一种冷笑,一双秀气的眼睛直盯着我,两只白白的手把这照片撕成细小的碎片。我至今不明白,在那时为什么一些女孩子干这种事时,反比男孩子们干得更彻底、更狠心、更无情。相册中所有女人的照片——我姐姐、妻子、母亲的,她撕得尤其凶,“唰、唰、唰”地响。仿佛此刻她心里有什么受不了的情感折磨着她,迫使她这样做。

最后,她临去时,一眼瞥见我的书桌。大约这书桌过于破旧,开始时并没引起他们的兴趣。此刻在一堆碎物中间,反而惹眼了。她撇向一边的薄薄的唇缝里含着一种讥讽:

“你还有这么个破玩意儿!”

随手一斧子,正砍在桌角上,掉下一块挺大的木茬。

就这样,我过去生活的一切,无论是快乐和幸福的,还是忧愁和不幸的,都留在桌上了。哪怕我忘了,它也会无声地提醒我。它就摆在我窗前,从窗子透进的光笼罩着它。我窗外是一棵大槐树的树冠,这树冠摇曳婆娑的影子总是和阳光一起投照在我这小小的桌面上。

每当这树冠的枝影间满是小小的黑点时,便知春至;黑点点则是大槐树初发的芽豆豆。这期间,偶尔还有一种俗名叫作“绿叶儿”的候鸟在枝间伶俐地蹦跳的影子出现在桌面上。夏天来了,树影日浓,渐渐变成一块阴凉,密密实实地遮盖住我的小桌。等到那块厚厚的阴凉破碎了,透现出一些晃动着的阳光的斑点时,秋风还会把一两片变黄的叶子吹进窗,像几只金色的小船,落在我这如同无风的水面一般平光光的桌面上。随后该关窗子了,玻璃蒙上了薄薄的水蒸气。那片叶无存、光秃秃、只剩下枝丫的树影,便像一张朦胧模糊的大网,把我的小桌罩住……

我常常被这些情景弄得发呆。谁说它丑?它无用?它应当被丢弃?它有着任何华贵的物品都无法代替的风韵和诗意。在它的更深处,甚至还潜藏着思想。

尤其是在阴雨的日子里,乌云像拉上的厚帘子把窗户遮暗了,小桌变成黑影,很像一块浓雾里的礁石,黑黝黝的,沉默无语。忽然一道闪电把它整个照亮,它那桌面上反射着可怕的蓝色的电光。但在这一瞬间的强光里,它上边的一切痕迹都清晰地显现出来,留在这中间的往事一下子全都复活了……

我闭上眼,情愿被再现在幻觉中的往事深深地感动着。

我终于失去了它。

在地震中,塌落下来的屋顶把它压垮。我的孩子正好躲在桌下,被它保护住了生命。它才是真正地为我献出了一切呢!等我从废墟中把它找出来,只是一堆碎木板、木条和木块了。我请来一个能干的木匠,想把它复原。木匠师傅瞅着它,抽着烟,最后摇了摇头,并且莫名其妙地瞧了我一眼,显然他不明白我何以有此意图——又不是复原一件破损的稀世古物。

它就这样在我的生活中没了。

我需要书桌,只得另买一张。新买的桌子宽大、实用、漆得锃亮,高矮也挺合适。我每每坐在这崭新却陌生的大书桌前,就觉得过去的一切像那不能再生的书桌一样,烟消云散,虚无缥缈,再也无从抓住似的。

我因此感到隐隐的忧伤。不由得想起几句话,却想不起是谁说的了:

“呵,生活,你真迷人……哪怕是久已过去的,也叫人割舍不得;哪怕是不幸的,也渐渐能化为深沉的诗。”

摸书

名叫莫拉的这位老妇人嗜书如命。她认真地对我说:“世界上所有的一切都在书里。”

“世界上没有的一切也在书里。把宇宙放在书里还有富余。”我说。

她笑了,点点头表示同意,又说:“我收藏了四千多本书,每天晚上必须用眼扫一遍,才肯关灯睡觉。”

她真有趣。我说:“书,有时候不需要读,摸一摸就很美,很满足了。”

她大叫:“我也这样,常摸书。”她愉快地虚拟着摸书的动作。烁烁目光真诚地表示她是我的知音。

谈话是个相互寻找与自我寻找的过程。这谈话使我高兴,因为既遇到知己,又发现自己一个美妙的习惯,就是摸书。

闲时,从书架上抽下几本新新旧旧的书来,或许是某位哲人文字的大脑,或许是某位幻想者迷人的呓语,或许是人类某种思维兴衰全过程的记录——这全凭一时兴趣,心血来潮。有的书早已读过,或再三读过,有的书买来就立在架上,此时也并非想读,不过翻翻、看看、摸摸而已。未读的书是一片密封着的诱惑人的世界,里边肯定有趣味更有智慧。打开来读是一种享受,放在手中不轻易去打开也是一种享受。而凡读过的书,都成为有生命的了,就像一个个朋友,我熟悉它们的情感与情感方式,它们每个珍贵的细节,包括曾把我熄灭的思想重新燃亮的某一句话……翻翻、看看、摸摸,回味、重温、再体验,这就够了。何必再去读呢?

当一本古旧书拿在手里,它给我的感受便是另一般滋味。不仅它的内容,一切一切,都与今天相去遥远。那封面的风格,内页的版式,印刷的字体,都带着那时代独有的气息与永难恢复的风韵,并从磨损变黄的纸页中生动地散发出来。也许这书没有多少耐读的内涵,也没有多少经久不衰的思想价值,它在手中更像一件古旧器物。它的文化价值反成为第一位了,这文化的意味无法读出来,只要看看、摸摸,就能感受到。

莫拉说,她过世的丈夫是个书虫子。她藏书及其嗜好,一半来自她的丈夫。她丈夫终日在书房里,读书之外,便是把那些书搬来搬去,翻一翻、看一看、摸一摸。“他像醉汉泡在酒缸里,这才叫真醉了呢!”她说。她的神气好似看到了过去一幅迷人的画。

我忽然想到了一句话:“人与书的最佳境界是超越读。”但我没说,因她早已懂得。

我心中的文学

真正的文学和真正的恋爱一样,是在痛苦中追求幸福。

有人说我是文学的幸运儿,有人说我是福将,有人说我时运极佳,说话的朋友们,这些话自然是另有深意的潜台词。

我却相信,谁曾是生活的不幸者,谁就有条件成为文学的幸运儿;谁让生活的祸水一遍遍地洗过,谁就有可能成为看上去亮光光的福将。当生活把你肆意掠夺一番之后,才会把文学馈赠给你。文学是生活的苦果,哪怕这果子带着甜滋滋的味儿。

我是在“十年动乱”中成长起来的。生活是严肃的,它没戏弄我。因为没有坎坷的生活的路,没有磨难,没有牺牲,也就没有真正有力、有发现、有价值的文学。相反,我时常怨怪生活对我过于厚爱和宽恕,如果它把我推向更深的底层,我可能会找到更深刻的生活真谛。在享乐与受苦中间,真正有志于文学的人,必定是心甘情愿地选定后者。

因此,我又承认自己是幸运的。

这场“大动乱”和大变革,使社会由平面变成立体,由单一变成纷纭,在龟裂的表层中透出底色。底色往往是本色。江河湖海只有在波掀浪涌时才显出潜在的一切。凡经历这巨变又大彻大悟的人,必定能得到无比珍贵的精神财富。因为教训的价值并不低于成功的经验。我从这中间,学到了太平盛世一百年也未必能学到的东西。所以当我们拿起笔来,无须自作多情,装腔作势,为赋新诗强说愁。内心充实而饱满,要的只是简洁又准确的语言。我们似乎只消把耳闻目见如实说出,就比最富有想象力的古代作家虚构出来的还要动人心魄。而首先,我获得的是庄严的社会责任感,并发现我所能用以尽责的是纸和笔。我把这责任注入笔管和墨囊里,笔的分量就重了;如果我再把这笔管里的一切倾泻在纸上——那就是我希望的、我追求的、我心中的文学。

生活一刻不停地变化。文学追踪着它。

思想与生活,犹如托尔斯泰所说的从山坡上疾驰而下的马车,说不清是马拉着车,还是车推着马。作家需要伸出所有探索的触角和感受的触须,永远探入生活深处,与同时代的人一同苦苦思求通往理想中幸福的明天之路。如果不这样做,高尚的文学就不复存在了。

文学是一种使命,也是一种又苦又甜的终身劳役。无怪乎常有人骂我傻瓜。不错,是傻瓜!这世上多半的事情,就是各种各样的傻子和呆子来做的。

文学的追求,是作家对于人生的追求。

寥廓的人生有如茫茫的大漠,没有道路,更无向导,只在心里装着一个美好、遥远却看不见的目标。怎么走?不知道。在这漫长又艰辛的跋涉中,有时会由于不辨方位而困惑;有时会由于孤单而犹豫不前;有时自信心填满胸膛,气壮如牛;有时用拳头狠凿自己空空的脑袋。无论兴奋、自足、骄傲,还是灰心、自卑、后悔,一概都曾占据心头。情绪仿佛气候,时暖时寒;心境好像天空,时明时暗。这是信念与意志中薄弱的部分搏斗。人生的每一步都是在克服外界困难的同时,又在克服自我的障碍,才能向前跨出去。社会的前途大家共同奋斗,个人的道路还得自己一点点开拓。一边开拓,一边行走,至死也不知道自己走了多远。真正的人都是用自己的事业来追求人生价值的。作家还要直接去探索这价值的含义。

文学的追求,也是作家对于艺术的追求。

在艺术的荒原上,同样要经历找寻路途的辛苦。所有前人走过的道路,都是身后之路。只有在玩玩乐乐的旅游胜地,才有早已准备停当的轻车熟路。严肃的作家要给自己的生活发现、创造适用的表达方式。严格地说,每一种方式,只适合它特定的表达内容;另一种内容,还需要再去探索另一种新的方式。

文学不允许雷同,无论与别人,还是与自己。作家连一句用过的精彩的格言都不能再在笔下重现,否则就有抄袭自己之嫌。

然而,超过别人不易,超过自己更难。一个作家凭仗个人独特的生活经历、感受、发现以及美学见解,可以超过别人,这超过实际上也是一种区别。但他一旦亮出自己的面貌,若要再来区别自己,换上一副嘴脸,就难上加难。因此,大多数作家的成名作,便是他创作的巅峰,如果要超越这巅峰,就像使自己站在自己肩膀上一样。有人设法变幻艺术形式,有人忙于充填生活内容。但是单靠艺术翻新,最后只能使作品变成轻飘飘又炫目的躯壳;急于从生活中捧取产儿,又非今夕明朝就能获得。艺术是个斜坡,中间站不住,不是爬上去就是滑下来。每个作家都要经历创作的苦闷期。有的从苦闷中走出来,有的在苦闷中垮下去。任何事物都有局限,局限之外是极限,人力只能达到极限。反正迟早有一天,我必定会黔驴技穷,蚕老烛尽,只好自己模仿自己,读者就会对我大叫一声:“老冯,你到此为止啦!”就像俄罗斯那句谚语:老狗玩不了新花样!文坛的更迭就像大自然的淘汰一样无情,于是我整个身躯便画出一条不大美妙的抛物线,给文坛抛出来。这并没关系,只要我曾在那里边留下一点点什么,就知足了。

活着,却没白白地活着,这便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和安慰。同时,如果我以一生的努力都未给文学添上什么新东西,那将是我毕生最大的憾事!

我会说我:一个笨蛋!

一个作家应当具备哪些素质?

想象力、发现力、感受力、洞察力、捕捉力、判断力,活跃的形象思维和严谨的逻辑思维;尽可能庞杂的生活知识和尽可能全面的艺术素养;要巧、要拙、要灵、要韧,要对大千世界充满好奇心,要对千形万态事物所独具的细节异常敏感,要对形形色色人的音容笑貌、举止动念,抓得又牢又准;还要对这一切,最磅礴和最细微的,有形和无形的,运动和静止的,清晰繁杂和朦胧一团的,都能准确地表达出来。笔头有如湘绣艺人的针尖,布局有如拿破仑摆阵;手中仿佛真有魔法,把所有无生命的东西勾勒得活灵活现。还要感觉灵敏、情感饱满、境界丰富。作家内心是个小舞台,社会舞台的小模型,生活的一切经过艺术的浓缩,都在这里重演,而且它还要不断变幻人物、场景、气氛和情趣。作家的能力最高表现为,在这之上,创造出崭新的、富有典型意义和审美价值的人物。

我具备这其中多少素质?缺多少不知道,知道也没用。先天匮乏,后天无补。然而在文学艺术中,短处可以变化为长处,缺陷是造成某种风格的必备条件。左手书家的字,患眼疾画家的画,哑嗓子的歌手所唱的沙哑而迷人的歌,就像残月如弓的美色不能为满月所替代。不少缺乏鸿篇巨制结构能力的作家,成了机巧精致的短篇大师。没有一个条件齐全的作家,却有各具优长的艺术。作家还要有种能耐,即认识自己,扬长避短,发挥优势,使自己的气质成为艺术的特色,在成就了艺术的同时,也成就了自己。

认识自己并不比认识世界容易。作家可以把世人看得一清二楚,对自己往往糊糊涂涂,并不清醒。我写了各种各样的作品,至今不知哪一种是属于我自己的。有的偏于哲理,有的侧重抒情,有的伤感,有的戏谑,我竟觉得都是自己——伤感才是我的气质?快乐才是我的化身?我是深思还是即兴的?我怎么忽而古代忽而现代?忽而异国情调忽而乡土风味?我好比瞎子摸象,这一下摸到坚实粗壮的腿,另一下摸到又大又软的耳朵,再一下摸到无比锋利的牙。哪个都像我,哪个又都不是。有人问我风格,我笑着说,这不是我关心的事。我全力要做的,是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读者。风格不仅仅是作品的外貌,它是复杂又和谐的一个整体。它像一个人,清清楚楚、实实在在地存在,又难以明明白白说出来。作家在作品中除去描写的许许多多生命,还有一个生命,就是作家自己。风格是作家的气质,是活脱脱的生命的气息,是可以感觉到的一个独个的灵魂及其特有的美。

于是,作家就把他的生命化为一本本书。到了他生命完结那天,他所写的这些跳动着心、流动着情感、燃烧着爱情和散发着他独特气质的书,仍像作家本人一样留在世上。如果作家留下的不是自己,不是他真切感受到的生活,不是创造而是仿造,那自然要为后世甚至现世所废弃了。

作家要肯把自己交给读者。写的就是想的,不怕自己的将来可能反对自己的现在。拿起笔来的心情有如虔诚的圣徒,圣洁又坦率。思想的法则是纯正,内容的法则是真实,艺术的法则是美。不以文章完善自己,宁愿否定和推翻自己而完善艺术。作家批判世界需要勇气,批判自己需要更大的勇气。读者希望在作品中看到真实却不一定完美的人物,也愿意看到真切却可能是自相矛盾的作家。在舍弃自己的一切之后,文学便油然诞生,就像太阳燃烧自己时才放出光明。

如果作家把自己化为作品,作品上的署名,便像身上的肚脐儿那样,可有可无,完全没用,只不过在习惯中,没有这姓名不算一个齐全的整体罢了——这是句笑话。我是说,作家不需要在文学之外再享有什么了。这便是我心中的文学!

文学的生命

——《冯骥才·中国当代作家选集丛书》序

一个作家选择结集或选集的方式重印自己的作品,无非是想使它保留得长久。这是种再生的方式,但再生不一定长命。如果作品发表时受到冷遇,这一次依然没有唤起注视,反而落得真正的淘汰。于是我想到作品的生命力问题。这对于任何作家,都像对待本人生命那样,不能避免也不能超脱。

作品问世后,社会的反应真是不可预料。我忽然想起在科罗拉多大峡谷往那深不可测的谷底丢石块的情景——有时挺大一块石头扔下去,期待着悦耳的回响,往往却听不到半点动静,仿佛扔进弥漫在深谷的浓雾里;有时小小一块石片丢下去,不知碰到或惹到什么,砰砰哐哐,连锁地引发,愈来愈大,终于扩展为一派激越的轰鸣。读者的世界要比大峡谷浩繁深广,而且它看不见,它变幻无穷,它充满激情又冷酷无情。

你有时确实抓住了他们的心。你一呼喊,就得到一片震耳欲聋的应答。你自以为赢得了文学的一切,过后……却不知不觉、无缘无故地被淡漠了。那些曾经无数直对你的烁烁发亮的眼睛,掉转过去,化成千篇一律碑石般冷冰冰的后背。你的书像被封禁了,没人再肯打开它瞧上一眼。然而,有时你只不过从内心深处生发出一种不吐不快的渴望,借助抖颤的笔尖诉说出来,一时并没有雪片似飞来的灼热的信,可是日久天长,不知从什么地方,或近在身旁或远在天边,一个陌生的人忽然把他深深的感动写给你,他把你当作这世上唯一可以倾吐衷肠的朋友。哦,你的书还活着!

也许向你倾诉衷肠的只是这一个、两个,到此为止。也许就这样断断续续延绵下去,你作品的生命也就如此不可知地蔓延。更多被感动的读者未必为你所知,在这茫茫的读者世界里,你知道你作品的生命是在何时何地结束的?

一部当时没引起注意的作品,过后大多不会再惹起炽烈的兴趣;一部轰动一时的作品,过后可能只作为某种文学现象留在文学史上。今天的少男少女不会再为《少年维特之烦恼》而殉情,也不会唱答“窈窕淑女,君子好逑”来表达爱恋。历史上有几部文学作品能像秦始皇墓前的兵马俑那样两千年后才闪耀光华?有人说,愈有社会性的作品生命愈短暂,因为读者总是关心自己所处时代的社会现实。但倘若文学没有社会性,也就失去当代读者。不必为此苦恼吧!对于文学,无论喧闹一时还是长久经响的,都是富于生命的。生命就是包括正在活着的、依然活着的和曾经活着的。

生命是一种真实。只要真实,不被发现、不被注目、不被宠爱,都不必自怨自悔和自暴自弃。只要真实地爱了、恨了、写了、追求了,就是人生和艺术最大的收获。我不相信有所谓永恒的文学,这可能是对那些投机、劣质、浮浅和虚伪作品的一种警告,或是对执着地忠实文学的人一种“伟大的鼓励”。长命的作品也有限度,迟早会被衍变不已的人类所淡忘,成为一种史迹。作品的寂寞,是包括在文学这个巨大的寂寞事业之中的。

本书收集的中短篇小说与散文,都是我在所谓“新时期十年”中的作品。有的发表后成了热门货,有的至今被冷淡着。哪种更好?我说不好,只敢说它们全是我内心深刻的冲动时真切的记录。

写到这里,才知道自己写了一篇非常规的序言,赶紧停笔,以免一误再误。

灵感忽至

凌晨时分被一种莫名的不安扰醒,这不安可不是什么焦虑与担心,而是有种兴致在暗暗鼓动,缘何有此兴奋我并不知道。随后想到今天是元月元日。这一日像时间的领头羊,带着一大群时光充裕的日子找我来了。

妻子还在睡觉,房间光线不明。我披衣去到书房。平日随手堆满了书房的纸页和图书在迷离的晨色里充满了温暖和诗意。这里是我安顿灵魂的地方。我的巢不是用树枝搭起来而是用写满了字的纸和书码起来的。我从中抽出一页素纸,要为今天写些什么。待拿起笔,坐了良久,心中却一片茫然。一时人像浮在无际无涯的半空中,飘飘忽忽,空空荡荡。我便放下笔,知道此时我虽有情绪,却无灵感。

写作是靠灵感启动的。那么灵感是什么,它在哪里,它怎么到来?不知道。似乎它想来就来,不请自来,但有时求也不来,甚至很久也不露一面,好似远在天外,冷漠又悭吝。没有灵感的艺术家心如荒漠,几近呆滞。我起身打开音乐。我从不在没有心灵欲望时还赖在桌前。如果毫无灵感地坐在这里,会渐渐感觉自己江郎才尽,那就太可怕了。

音响里放出的歌是前几年从俄罗斯带回来的,一位当下正红的女歌手的作品集。俄罗斯最时尚的歌曲的骨子里也还是他们固有的气质,浑厚而忧伤。忧伤的音乐最容易进入心底,撩动起过往的岁月积存在那里的抹不去的情感。很快,我就陷入这种情绪里。这时,忽见画案那边有一块金黄色的光。它很小,静谧,神秘;它是初升的太阳照在对面大楼的玻璃幕墙反射下来,落在画案那边什么地方。此刻书房内的夜色还未褪尽,在灰蒙蒙、晦暗的氤氲里,这块光像一扇远远亮着灯的小窗。也许受到那忧伤歌声的感染,这块光使我想起四十年间蛰居市廛中那间小屋,还有炒锅里的菜叶、破烂的家什、混合在寒冷的空气中烧煤的气味、妻子无奈的眼神……然而在那冰天雪地时代,唯有家里的灯光才是最温暖的。于是此刻这块小小的光亮变得温情了。我不禁走到画案前铺上宣纸,拿起颤动的笔蘸着黄色和一点点朱红,将这扇明亮的小窗子抹在纸上。随即是那扰着风雪的低矮的小屋。一大片被冷风摇曳着的老槐树在屋顶上空横斜万状,说不清那些苍劲的枝丫是在抗争还是兀自地挣扎。在通幅重重叠叠黑影的对比下,我这亮灯的小屋反倒显得更加温馨与安全。我说过,家是世界上最不必设防的地方。

记得有一年,特大的雪下了一夜,我的矮屋门槛太低,早晨推不开门,门外挡着的积雪足足有两尺厚。我从这小窗户跳出去,用木板推开门外的雪才把门打开。当时我们从家里走出来,站在清冽的冻耳朵的空气里,多么像雪后从洞里钻出来的野兔……于是我把矮屋前大块没有落墨的纸当作白雪。我用淡淡的水墨渲染地上厚厚而柔软的白雪时,还得记起那时常有的一种盼望——有朋友来串门和敲门。支撑我们走过困境与苦难的不是人间种种的情与义吗?我便用笔在雪地上点出一串深深的脚窝渐渐通进我的小屋。这小屋的灯光顿时更亮,黄色的光影还透射到窗外的雪地上。

没想到,就这样一幅画出来了。温情又伤感,孤寂又温馨。画中的一切都是我心底的景象。我写过这样一句话:“人为了看见自己的内心才画画。”而心中的画多半是它们自己冒出来的。这是一种长久的日积月累,等待着有朝一日的升华;就像冬日大地上的万物,等待着春风吹来,一切复活;又如高高一堆干枝干柴,等待着一个飞来的火种。这意外出现的火种就是灵感。

灵感带来突然之间的发现、突破、超越与升腾。它是上天的赐予,是上天对艺术家的心灵之吻,是对一切生命创造的发端与启动。那么我们只有束手等待它吗?当然不是。正如无上的爱总是属于对它苦苦的追求者的。在你找它时,它一定也在找你。当然它不一定在你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来。就像我在书房原本是想写点什么,灵感没有来,可是谁料它竟然化作一块灵性的光降临到我的画案上?它没有进入我的钢笔,却钻进我的毛笔。

记得前些年访问挪威时,中国作协请我写一幅字赠送给挪威作家协会。我只写了两个字:笔顺。挪威的作家朋友不明其意。我解释道:“这是中国古代文人间相互的祝词。笔顺就是写作思路顺畅,没有障碍的意思。”对方想了想,点点头,似乎还没弄明白我写这两个字的含义。中国的文字和文化真是很深,对外交流时首先要把自己解释明白。我又换了一种说法解释道:“就是祝你们写作时常常有灵感。”他听了马上咧开嘴,很高兴地谢谢我,也祝我常有灵感。看来灵感对于全球的艺术家都是“救世主”了。

新年初至,灵感即降临我的书房画室,这于我可是个好兆头。当然我明白,只要我守住自己的信仰与追求及其所爱,灵感会不时来吻一吻我的脑门。

绘画是文学的梦

我曾经使用这个题目做过一次演讲,是在美国旧金山我的画展期间。我相信那一次大多数人没有弄懂我这个题目里边非常特殊的内涵。因为多数听众只是单纯对我的绘画有兴趣,抑或是我的文学读者,只有极少的人是专业人士。

我这个话题的题目听起来美,但内容却很专业,范围又很偏狭。它置身在绘画与文学两个专业之间,既非绘画的中心,又非文学的腹地。我身在两个巨大高原中间一个深邃的峡谷里。站在高原上的人无法理解我独有的感受。但我偏偏时常在这个空间里自由自在地游弋;我很孤独,也满足。现在,我就来挖掘这个空间中深藏的意义。

我之所以说“绘画是文学的梦”,却不说“文学是绘画的梦”,正表示我是站在文学的立场上来谈绘画的。一句话,我是表达一个写作人(古代称文人)的绘画观。

文人在写作时,使用单一的黑墨水,没有色彩。色彩都包含在字里行间;而且,他们是通过抽象的文字符号来表达心中的想象与形象。这时,文字的使命是千方百计唤起读者形象的联想,唤起读者的画面感,设法叫读者“看见”作家所描述的一切,也就是契诃夫所说的“文学就是要立即生出形象”。但是这是件很难的事。怎么才能唤起读者心中的画面?这是一个大题目,我会另写一篇大文章,来描述不同作家文字的可视性。而此时此刻,另一种艺术一定令写作人十分地向往和崇尚——这就是绘画。

所以我说,人为了看见自己的内心才画画。

我相信古代文人大都为此才拿起画笔的。

但是,一旦拿起笔来,西方与东方却大不相同。

对于西方人来说,绘画与写作的工具从来不是一种。他们用钢笔和墨水写作,用油画颜料与棕毛笔作画。如果西方的写作人想画画,他起码先要学会把握工具性能的技术和方法。尽管普希金、歌德、萨克雷、雨果等都画得一手好画,但毕竟是凤毛麟角。在西方人眼中,他们属于跨专业的全才。

可是在古代东方,绘画与写作使用的同样是纸笔墨砚。对于一个东方的写作人,只要桌有块纸,砚中余墨,便可乘兴涂抹一番。自从宋代的苏轼、米芾、文同等几位大文人挥手作画之后,文人们的亦诗亦画成了一种文化时尚。乃至元代,文人们在画坛集体登场,幡然一改唐宋数百年来院体派和纯画家的面貌,展现出前所未有的、风光奇妙的、全新的文人画景观。

我对明人董其昌、莫是龙、孙继儒等关于文人画和“南北宗”的理论没有兴趣,我最关心的是究竟文人画给绘画带来了什么。如果从表面看,可能是令人耳目一新的笔墨情趣、技术效果,还有在院体派画家笔下绝对看不到的将文字大片大片写到画面上的形式感。但文人画的意义绝不止于这些!进而再看,可能是文学手段的使用。比如象征、比喻、夸张、拟人。应该说,正是由于从文学那里借用了这些手段,才确立了中国画高超的追求“神似”的造型原则。但文人画的意义也不止于此!

文人画的意义主要是两个方面:

一是意境的追求。意境这两个字非常值得琢磨。依我看,境就是绘画所创造的可视的空间,意就是深刻的意味,也就是文学性。意境——就是把深邃的文学的意味,放到可视的空间中去。意境二字,正是对绘画与文学相融合的高度概括。应该说,正是由于学养渊深的文人进入绘画,才为绘画带去千般意味和万种情怀。

二是心灵的再现。由于写作人介入绘画,自然会对笔墨有了与文字一样的要求,就是自我的表现。所谓“喜气与兰,怒气与竹”,“逸笔草草,不求形似,聊发胸中之逸气耳”,都表明了写作人要用绘画直接表达他们主观的情感、心绪与性灵。于是个性化和心灵化便成了文人画的本质。

绘画的功能就穿过了视觉享受的层面,而进入丰富与敏感的心灵世界。

如果我们将马远、夏圭、范宽、许道宁、郭熙、刘松年这些院体派画家放在一起,再把徐渭、梅清、倪瓒、金农、朱耷、石涛这些文人画家放在一起,相互对照和比较,就会对文人画的精神本质一目了然。前者相互的区别是风格,后者相互的区别是个性;前者是文本,后者是人本。

在中国绘画史上,文人画兴起不久,便很快成为主流。这是西方所没有的。正为此,中国画最终形成了自己独有的艺术体系与文化体系。过去我们常用南北朝谢赫的“六法论”来表述中国画的特征,这其实是很荒谬的。在南北朝时期,中国画尚处在雏形阶段;中国画的真正成熟,是在文人画成为主流之后。

因为,文人画使中国画文人化。

文人化是中国画的本质。

在绘画之中,文人化致使文学与绘画结合;在绘画之外,则是写作人与画家身份的合二而一。

西方的写作人作画,被看作一种跨专业的全才;中国文人的“琴棋书画,触类旁通”,则是理所当然的。因而中国人常把那种技术高而文化浅的画家贬为画匠。

这是中国画一个很重要的传统。

然而,这个传统在近百年却悄悄地瓦解了。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书写工具的西方化。我们用钢笔代替了毛笔。这样一来,写作人就离开了原先的纸笔墨砚;绘画的世界与写作人渐渐脱离,日子一久竟有了天壤之别。当然,从深远的背景上说,西方的解析性思维一点点在代替着东方人包容性的思维。西方人明晰的社会分工方式,逐渐更换了东方人的兼容并蓄与触类旁通。于是,近百年的画坛景观是文人的撤离。不管这样是耶非耶,但这是一种被人忽略的画坛史实。这个史实使得近百年的中国画非文人化了。

正因为非文人化的出现,才有近十年来颇为红火的“新文人画”运动。但新文人画并非写作人重新返回画坛,而是纯画家们对古代文人画的一种形式上的向往。

我本人属于一个另类。

我在写作之前画了十五年的画。我的工作是摹制古画,主要是摹制宋代院体派的作品。恰恰不是文人画。

平山郁夫曾一语道出我有过“宋画的磨炼”,这说明他很有眼光。我的画里没有黄公望与石涛的基因,只有郭熙与马远的影子。正像我的小说没有昆德拉和塞林格,只有巴尔扎克、屠格涅夫、蒲松龄、冯梦龙、鲁迅,还间接有一点马尔克斯。

我自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与绘画分手,走上文坛,成为第一批“伤痕文学”作家。在八十年代,我几乎把绘画忘掉。那时,我曾经在《文艺报》上发表过一篇文章叫作《命运的驱使》,写我如何受时代责任所迫而从画坛跨入文坛。但当时,人们都关心我的小说,没人关心我的画。我的脑袋里也拥满了那一代人千奇百怪的命运与形象。就这样,我无名指上那个常年被画笔的笔杆磨出的硬茧也不知不觉地消退了。

到了九十年代初期,我重新思考自己下一步的创作道路,陷入苦闷。在又困惑又焦灼的那一段时间里,无意中拿起画笔,只想回到久别的笔墨天地里走一走。忽然我惊呆了。我不是发现了久违的过去,而是发现了从未见过的世界。因为,我发现心灵竟然可以如此逼真并可视地呈现在自己的面前。

但是,现在来认识自己,我并没有什么重大突破和发现,我只不过又回到文人画的传统里罢了。

我与古代一般的文人不同的是,我写过大量的小说。每篇小说都有许多人物。小说家总是要进入他笔下每一个人物的心中。就像演员进入角色,体验不同情境中特定的情感与心境。我相信任何小说家的内心都是巨大的情感仓库。他们对情感的千差万别都有精确入微的感受。比如感伤,还有伤感、忧虑、忧郁、忧愁、愁闷、惆怅等,它们的内涵、分量、给人的感觉,都是全然不同的。它们不是全可以化为画面吗?一旦转为画面,相互便会大相径庭。

我现在作画,已经与我二十年前作为一个纯画家作画完全不同了。以前我是站在纯画家的立场上作画,现在我是从写作人的立场出发来作画。

尽管现在,我作画中也有愉悦感,但我不是为自娱而画。绘画对于我,起码是一种情感方式或生命方式。我的感受告诉我,世界上有一些东西是只能写不能画的,还有一些东西是只能画不能写的。比如,我对“三寸金莲”的文化批判,无法以画为之;比如我在《思绪的层次》中对大脑的思辨中那种纵横交错、混沌又清明的无限美妙的状态,只有用画面才能呈现。

尽管我对画面上水墨的感觉,对肌理效果,对色彩关系的要求,也很严格甚至苛刻,但这一切都像我的文字,必须服从我的心灵,而不是为了水墨或肌理的本身。

我之所以这么注重心灵,还是写作人的观念。因为文学最高的职责是挖掘心灵。

关于绘画的文学性,我明确地不把诗作为追求目的。

绘画是静止的瞬间,是瞬间的静止与概括;诗用一滴海水来表现整个大海,诗是在“点”上深化与升华。所以诗与画最容易结合。在古人中,最早这样做的是王维。故此苏轼说“味摩诘之诗,诗中有画;观摩诘之画,画中有诗”。诗是中国绘画与文学的结合点与交融点。

但我不是诗人,我写散文。我的散文非常强烈地追求画面感,那么我也希望我的画散文化。尤其是对于现代人,更接近于散文而不是诗。

散文与诗的不同是,散文是一段一段,是线性的。但线性的描述可以一点点地深化情感和深化意境,同时使绘画的意境具有可叙述性。诗的意境是静止的。散文的意境是一个线性的过程。但这不是我创造的,最初给我启发的是林风眠先生,林风眠先生的画就是散文化的,还有东山魁夷的画。

说到这里,我应该承认,我的画不是纯画家的画,我在当今应是一个“另类”。应该说,在写作人基本撤离画坛的时代,我反方向地返回去,皈依文人画的传统。我愿意接受平山郁夫对我的评价,我是一种“现代文人画”。

现在我从梦里醒来,回到很现实的一个问题里。

今年一次在北京参加会议,忽然接到一个电话,声称是我的铁杆读者,心里憋口气,想骂骂我;为此他喝了两大杯酒。酒劲上头,乘兴把电话打来。我便笑道:“你想说什么,尽管说吧。批评也好,骂也无妨,都没关系。”

他被酒扰昏了头,有的话来来回回说了好几遍。我却听明白,他说我亦文亦画,又投入城市文化保护,又搞民间文化遗产抢救工程。他说:“你简直是浪费自己。除去写小说,那些事都不是你干的!不写小说还称得上什么作家!你对读者不负责!”他挺粗的呼吸通过电话线阵阵撞在我的耳膜上。我只支应着,笑着,一再表示接受他的意见。我没作任何表白,因为此时不是交流的时候。

我常常遇到这样的读者,他们对我不满。怎么办?

不久前,我为既是作家又是画家的雨果写了一篇文章,叫作《神奇的左手》。里边有几句话,正是我想对我的读者说的:

“你看到过雨果、歌德、萨克雷等人的绘画吗?只有认真地读他们的书又读他们的画,你才能更整体和深刻地了解他们的心灵。我所说的了解,不是指他们的才能,而是他们的心灵。”

水墨文字

兀自飞行的鸟儿常常会令我感动。

在绵绵细雨中的峨眉山谷,我看见过一只黑色的孤鸟。它用力扇动着又湿又沉的翅膀,拨开浓重的雨雾和叠积的烟霭,艰难却直线地飞行着。我想,它这样飞,一定有着非同寻常的目的。它是一只迟归的鸟儿?迷途的鸟儿?它是为了保护巢中的雏鸟还是寻觅丢失的伙伴?它扇动的翅膀,缓慢、有力、富于节奏,好像慢镜头里的飞鸟。它身体疲惫而内心顽强。它像一个昂扬而闪亮的音符在低调的旋律中穿行。

我心里忽然涌出一些片断的感觉,一种类似的感觉;那种身体劳顿不堪而内心的火犹然熊熊不息的感觉。

后来我把这只鸟,画在我的一幅画中。

所以我说,绘画是借用最自然的事物来表达最人为的内涵。这也正是文人画的首要的本性。

画又是画家作画时的心电图。画中的线全是一种心迹。因为,唯有线条才是直抒胸臆的。

心有柔情,线则缠绵;心有怒气,线也发狂。心境如水时,一条线从笔尖轻轻吐出,如蚕吐丝,又如一串清幽的音色流出短笛。可是你有情勃发,似风骤至,不用你去想怎样运腕操笔,一时间,线条里的情感、力度乃至速度全发生了变化。

为此,我最爱画树画枝。

在画家眼里树枝全是线条;在文人眼里,树枝无不带着情感。

树枝千姿万态,皆能依情而变。树枝可仰,可俯,可疏,可繁,可争,可倚;唯此,它或轩昂,或忧郁,或激奋,或适然,或坚韧,或依恋……我画一大片木叶凋零而倾倒于泥泞中的树木时,竟然落下泪来。而每一笔斜拖而下的长长的线,都是这种伤感的一次宣泄与加深,以致我竟不知最初缘何动笔?

至于画中的树,我常常把它们当作一个个人物。它们或是一大片肃然站在那里,庄重而阴沉,气势逼人;或是七零八落,有姿有态,各不相同,带着各自不同的心情。有一次,我从画面的森林中发现一棵婆娑而轻盈的小白桦树。它娇小,宁静,含蓄;那叶子稀少的树冠是薄薄的衣衫。作画时我并没有着意地刻画它。但此时,它仿佛从森林中走出来了。我忽然很想把一直藏在心里的一个少女写出来。

绘画如同文学一样,作品完成后往往与最初的想象全然不同。作品只是创作过程的结果。而这个过程却充满快感,其乐无穷。这快感包括抒发、宣泄、发现、深化与升华。

绘画比起文学有更多的变数。因为,吸水性极强的宣纸与含着或浓或淡水墨的毛笔接触时,充满了意外与偶然。它在控制之中显露光彩,在控制之外却会现出神奇。在笔锋扫过之地方,本应该浮现出一片沉睡在晨雾中的远滩,可是感觉上却像阳光下摇曳的亮闪闪的荻花,或是一抹在空中散步的闲云。有时笔中的水墨过多过浓,天下的云向下流散,压向大地山川,慢慢地将山顶峰尖黑压压地吞没。它叫我感受到,这是天空对大地惊人的爱!但在动笔之前,并无如此的想象。到底是什么,把我们曾经有过的感受唤起与激发?

是绘画的偶然性。

然而,绘画的偶然必须与我们的心灵碰撞才会转化为一种独特的画面。

绘画过程中总是充满了不断的偶然,忽而出现,忽而消失。就像我们写作中那些想象的明灭,都是一种偶然。感受这种偶然是我们的心灵。将这种偶然变为必然的,是我们敏感又敏锐的心灵。

因为我们是写作人。我们有着过于敏感的内心。我们的心还积攒着庞杂无穷的人生感受。我们无意中的记忆远远多于有意的记忆;我们深藏心中的人生的积累永远大于写在稿纸上的有限的素材。但这些记忆无形地拥满心中,日积月累,重重叠叠,谁知道哪一片意外形态的水墨,会勾出一串曾经牵肠挂肚的昨天?

然而,一旦我们捕捉到一个千载难逢的偶然,绘画的工作就是抓住它不放,将它定格,然后去确定它、加强它、深化它。一句话:

艺术就是将瞬间化为永恒。

纯画家的作画对象是他人;文人(也就是写作人)作画对象主要是自己,面对自己和满足自己。写作人作画首先是一种自言自语、自我陶醉和自我感动。

因此,写作人的绘画追求精神与情感的感染力;纯画家的绘画崇尚视觉与审美的冲击力。

纯画家追求技术效果和形式感,写作人则把绘画作为一种心灵工具。

一阵急雨沙沙有声落在纸上,那是我洒落在纸上的水墨。江中的小舟很快就被这阵蒙蒙雨雾所遮翳,只有桅杆似隐似现。不能叫这雨过密过紧,吞没一切。于是,一支蘸足清水的羊毫大笔挥去,如一阵风,掀起雨幕的一角,将另一只扁舟清晰地显露出来,连那个头顶竹笠、伫立船头的艄公也看得分外真切。一种混沌中片刻的清明,昏沉里瞬息的清醒。可是,跟着我又将一阵急雨似淋漓的水墨洒落纸上,将这扁舟的船尾遮蔽起来,只留下这瞬息显现的船头与艄公。

我作画的过程就像我上边文字所叙述的过程。我追求这个过程的一切最终全都保留在画面上,并在画面上能够体验到,这就是可叙述性。

写作的叙述是线性的,过程性的,一字一句,不断加入细节,逐步深化。

这里,我的《树后边是太阳》正是这样:大雪后的山野一片洁白,绝无人迹。如果没有阳光,一定寒冽又寂寥。然而,太阳并没有隐遁,它就在树林的后边。虽然看不见它灿烂夺目的本身,但它无比强烈的光芒却穿过树干与枝丫,照射过来,巨大的树影无际无涯地展开,一下子铺满了辽阔的雪原。

于是,一种文学性质需要说明白,就是我这里所说的叙述性。它不属于诗,而属于散文。那么绘画的可叙述也就是绘画的散文化。

最能寄情寓意的是大自然的事物。

比如前边所说树枝的线条可以直接抒发情绪。

再比如,这种种情绪还可以注入流水。无论它激扬、倾泻、奔流,还是流淌、潺湲、波澜不惊,全是一时的心绪。一泻万里如同浩荡的胸襟;骤然的狂波好似突变的心境;细碎的涟漪中夹杂着多少放不下的愁思?

至于光,它能使一切事物变得充满生命感,哪怕是逆光中的炊烟,一切逆光的树叶都胜于艳丽的花。这原因,恐怕还是因为一切生命都受惠于太阳,生命的一切物质含着阳光的因子。比如我们迎着太阳闭上眼,便会发现被太阳照透的眼皮里那种血色,通红透明,其美无比。

还有秋天的事物。一年四季里,唯有秋天是写不尽也画不尽的。春之萌动与锐气,夏之蓬勃与繁华,冬之萧瑟与寂寥,其实也都包括在秋天里。秋天的前一半衔接着夏天,后一半融入冬天。它本身又是大自然最丰饶的成熟期。故此,秋的本质是矛盾又斑斓,无望与超逸,繁华而短促,伤感而自足。

写作人的心境总是百感交集的。比起单纯的情境,他们一定更喜欢唯秋天才有的萧疏的静寂,温柔的激荡,甜蜜的忧伤,以及放达又优美的苦涩。

能够把一切人生的苦楚都化为一种美的只有艺术。

在秋天里,我喜欢芦花。这种在荒滩野水中开放的花,是大自然开得最迟的野花。它银白色的花有如人老了的白发。它象征着大自然一轮生命的衰老吗?如果没有染发剂,人间一定处处皆芦花。它生在细细的苇秆的上端,在日渐寒冽的风里不停地摇曳。然而,从来没有一根芦苇荻花是被寒风吹倒吹落的!还有,在漫长的夏天里,它从不开花,任凭人们漠视它,把它只当作大自然的芸芸众生,当作水边普普通通的野草。它却不在乎人们怎么看它,一直要等到百木凋零的深秋,才喷放出那穗样的毛茸茸的花来。没有任何花朵与它争艳。不,本来它的天性就是与世无争的。它无限的轻柔,也无限的洒脱。虽然它不停在风中摇动,但每一个姿态都自在,随意,绝不矫情,也不搔首弄姿。尤其在阳光的照耀下,它那么夺目和圣洁!我敢说,没有一种花能比它更飘洒、自由、多情,以及这般极致的美!也没有一种花比它更坚韧与顽强。它从不取悦于人,也从不凋谢摧折。直到河水封冻,它依然挺立在荒野上。它最终是被寒风一点点撕碎的。

在这永无定态的花穗与飘逸自由的茎叶中,我能获得多少人生的启示与人生的共鸣?

绘画的语言是可视的。

绘画的语言有两种,一是形式的,一是技术的。中国人叫作笔墨;现代人叫作水墨。

我更看重笔墨这种语言。

笔作用于纸,无论轻重缓急;墨作用于纸,无论浓淡湿枯——都是心情使然。

笔的老辣是心灵的枯涩,墨的溶化是情感的舒展;笔的轻淡是一种怀想,墨的浓重是一种撞击。故此,再好的肌理美如果不能碰响心里事物,我也会将它拒之于画外。

文学表达含混的事物,需要准确与清晰的语言;绘画表达含混的事物,却需要同样含混的笔墨。含混是一种视觉美,也是我们常在的一种心境。它昧、未明、无尽、嗫嚅、富于想象。如果写作人作画,便一定会醉心般地身陷其中。

我习惯写散文时,放一些与文章同种气质的音乐做背景。

那天,我在写一只搁浅于湖边的弃船在苦苦期待着潮汐。忽然,耳边听到潮汐之声骤起。当然这是音乐之声,是拉赫马尼诺夫的音乐吧!我看到一排排长长的深色的潮水迎面而来。它们卷着雪白的浪花,来自天边,其速何疾!一排涌过,又一排上来,向着搁浅的小船愈来愈近。雨点般的水点溅在干枯的船板上,扬起的浪头像伸过来的透明而急切的手。音乐的旋律一层层如潮地拍打在我的心上。我紧张地捏着笔杆,心里激动不已,却不知该怎么写。

突然,我一推书桌,去到画室。我知道现在绘画已经是我最好的方式了。

我把白宣纸像月光一样铺在画案上,满满地刷上清水。然后,用一支水墨大笔来回几笔,墨色神奇地洇开,顿时乌云满纸。跟着大笔落入水盂,笔中的余墨在盂中的清水里像烟一样地散开。我将一笔极淡的花青又窄又长地抹上去,让阴云之间留下一隙天空。随即另操起一支兼毫的长锋,重墨枯笔,捻动笔管,在乌云压迫下画出一排排翻滚而来的潮汐……笔中的水墨不时飞溅到桌上手背上;笔杆碰在盆子碟子上叮当有声。我已经进入绘画之中了。

待我画完这幅《久待》,面对画面,尚觉满意,但总觉还有什么东西深藏画中。沉默的图画是无法把这东西“说”出来的。我着意地去想,不觉拿起钢笔,顺手把一句话写在稿纸上:

“人生的大部分时间就像钓者那样守着一种美丽的空望。”

跟着,我就写了下去:

“期望没有句号。”

“美好的人生是始终坚守着最初的理想。”

“真正的爱情是始终恪守着最初的誓言。”

“爱比被爱幸福。”

于是,我又返回到文学中来。

我经常往返在文学与绘画之间,然而这是一种甜蜜的往返。

我的书法生活

我有两间工作室。一间书房,一间画室。写作间偶有妙想,或是佳句,旋即出书房,入画室,展白宣,一挥而就,书法生矣!

墨是我的心灵器具。我不为书法而写,只为心灵而书。我的书法亦我的写作。还有一半是对笔墨美的崇尚。

故而,我从不临帖。但我读帖。我把古人当作崇高的朋友。我在与他们的神交之中,细品他们的品格、气质与精神。我不会照猫画虎地去“克隆”他们的一招一式。我以被人看出我师从何处为羞,我的书法只听命于我的精神情感。

倘有朋友约我书法,我不会提笔就写,立等就取。心无美文,情无所至,不会动笔。故而只是记住此事,慢慢等待内心的潮汐。倘若潮水忽来,笔墨随之卷之,则必有一副得意的书法赠予友人。

我把书法作为一己的心灵生活。故而,不喜欢别人的逼迫与勉强,不喜欢书写那种无关痛痒的名人留言,更不喜欢当众挥毫表演,似有江湖卖艺的感觉。

我不会天天不停地写,甚至一连写上三幅就会感到厌倦。我喜欢与书法的关系是一种不期而遇的邂逅,那一瞬,我们彼此都会惊奇,充满新鲜与兴奋。笔与墨,一边让我熟悉,一边给我意外。只有此时,我才感到笔墨也是有生命的。笔墨的性格是一半顺从,一半逆反;一半清醒,一半烂醉。我们的艺术创造,不是一半来自于笔墨的自我发挥吗?

甲子之年,我写了一首诗,实际上是写了我的艺术观:

笔墨伴我一甲子,谁言劳心又劳神;

墨者含情也含爱,笔乃有骨亦有魂;

如烟岁月笔下挽,似水时光墨中存;

我书我画我文章,笔墨处处皆我人。

此诗写过,欲言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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