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这是40多年前的事了。
我是1978年上的初中。学校虽在一个小镇上,却是我们县北边五区的重点中学。教学质量特别好,教师都是德高望重在当地特别有声望的名师。据说,我们的英语老师谢老师回家都和他爹说英语呢。
但是初中上到第三学期的时候,就有消息说,考高中不用考英语。因为这个原因,就把英语课给停下来了。我当时上的是第一届三年制的初中。
考高中的时候,我很幸运地考上了我们县城的省重点中学。我们初中班42人,39人考上了高中,其中7人考上了省重点。我记得320分上省重点中学的重点班,我考了322。英语考了4分,但不计入总分。
高中有两个重点班,每个班56人。重点班的人绝大部分都是城区的,这100多人中其实有很多人是在初中连续学了英语的。只有我们不是在城区上初中的这些学生只学了一两个学期的英语。这让人一下子就无所适从了。
当年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比较早,大概在五月初。这样的安排是为了给成绩优秀的同学有时间准备中专和中师的考试。我虽然考上了省重点,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没有获得参加中专和中师考试的资格。而那年因为嘉陵江发洪水,我们高中开学的时候就已经是九月十几号了。经过一个漫长的空档期,本就勉勉强强的物理也忘得一干二净。一入学,任课老师组织了初中物理的复习检测,我记得我也考的很差。差到自己都有是不是该退学的想法了。英语不会,物理也差,这该怎么办呀?
救星来了。学校决定办个文科班。为了这个事,学校专门在我们两个重点班做了动员,意思就是文科也很重要,学好数理化能为国家做贡献,学文科也能为国家做贡献。而且特别强调, 学校也会把这个文科班当成重点班对待。好多人都不愿意转到文科班,我心中真是暗暗窃喜,表面上也装出一种不愿意去文科班的样子,但内心别提有多高兴了,终于不用学让人头疼的物理了(我始终搞不懂那个所谓的左手定则和右手定则)。学校还说了,新的文科班的英语课也就是从头开始学。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不用怕丢人了。
新的文科班只有三十几个人。有六七个和我这样从重点班转过来的,其余的同学都是普通班的。大家的英语基础都很差。教英语的李嘉乐老师刚刚从川师进修回来,正是干劲最大、最有想法的时候。当时的英语课,既要和别的班一样从高中的课文开始学,又要把初中的内容补上。这对老师和同学都是极大的挑战。
李老师上课爱写板书,总是把那些个他用来讲解语法的句子写在黑板上。我还算爱学习的孩子,就很认真地记笔记,把他在黑板上写的句子都记在本本上。他一边写,一边读,然后又领着我们读,这样一来,虽然入学时的英语很差,但却记住了一些句子和其中的单词。期中检测的时候,我好像考了70多分,在班里算考得最好的了,因为这个原因,就指定我当了英语课代表。
每周1、3、5的早晨读英语,2、4、6的早晨读语文,因为我是英语课代表,所以读英语的早读日我都要提前去李老师家取录音机,录音磁带是他自己朗读的课文和句子,我把它拿到教室给大家播放。再加上平时交取作业,去老师家的时候就很多。每次去,老师都会鼓励我,表扬我。慢慢地,自己就感觉自己的英语学得有成效了。
李老师上课,最喜欢写板书。他又特有激情,所以往往是一边写一笔朗读,读的有点夸张。印象最深的是他讲英语强调句的时候,在黑板上写两个例句,一个是It is…who…的强调句,一个 是It is…that…的强调句。他写完,念完,再带领我们朗读,朗读过后又让我们用我们熟悉的词来做替换练习,这样一节课下来,例句也会读了,意思也领会了,强调句的用法也就基本学会了,而且还巩固了以前学过的单词和表达。
李老师上课,还有个特点,就是总是带领我们朗读课文。课堂上朗读,晨读也是在他的录音的引领下朗读。所以直到现在我还能背出当初学的高中英语第一课有关马克思学习英语的文章的第一段:Karl Marx was born in Germany, and German was his native language. When he was still a young man, he was forced to leave his homeland for political reasons. He stayed in Belgium for a few years; then he went to France. Before long he had to move on again. In 1849, he went to England and made London the base for his revolutionary work。而且还能记得那篇风趣幽默的Napoleon's Three Questions(拿破仑的三个提问),即使是到现在还大致能从头到尾背下来。
李老师上课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很少带我们做题,也很少做所谓的词义辨析和过细的语法讲解。所以当时的英语学习还算轻松,只是朗读课文,朗读句子,力争能把课文背诵下来。我在重点班学习的那一个月左右时间的英语老师邓老师上课也是总爱把英语课本拿在背后,靠记忆领我们读课文。只不过他不太爱写板书,也不喜欢讲啥,只是喜欢领我们朗读课文。
有一天去学校后面的书店逛,看见了一套英语语法书,分上下两册,上册讲英语词法,下册讲英语句法。书名好像是《英语语法自修课本—词法部分》。当时钱不够,就只买了词法那本。书比较薄,全部是讲词性的定义和用法。这本书有讲解,有练习,还附有答案,浅显易懂,简明扼要,读完以后对英语的理解豁然开朗,对英语的语法也就能抓住个大概了。后来到北外读研究生,还专程去感谢了这本书的作者祝珏教授。因为他的引领,使我对英语语法不再畏惧。这也是我后来当老师以后,一定想编一本简明易懂的英语语法书的缘由。(参见英语语用语法_科星球_百度百科 (baidu.com))其实,后来也就明白,对于英语学习而言,最难的还是词法部分。语言与语言之间的差异更多的是体现在词(词组)的意义和用法上。
经过高中三年的学习,终于考上了大学,读了英语专业。但真正上了大学,读了英语专业,才发现自己确实和别的同学的差距很大。我们班江苏的同学给我们说,他们那儿只有英语成绩上了90分(当时是百分制)的人才有资格报考外语专业。我记得我的高考英语成绩好像是70几分,肯定没有上80。当年的高考是语文、数学各120分,其余的英语、政治、历史和地理都是100分计分。
上了大学以后,《英语语音》和《基础英语》这两门课又几乎是从头开始学,教材名称就叫《英语》(1-4册由许国璋主编,5-6册由俞大絪主编。)许国璋《英语》的第一册其实是从字母开始讲的,课文都很简单,但即使是这样,上课也不敢发言,回答问题也回答不上。
再一次感受到了强烈的压力。
怎么办呢?
好在我们的听力课用的是《新概念英语》这套教材。我们系对听力教学抓的很严,很重视。老师就要求我们把新概念的课文每一篇都要听抄下来。先听一遍,大致能听懂一点,然后听第二遍,从第三遍开始进行听抄,听一句抄写一句。听抄完了以后再边听边检查。然后就是运用自己的语法和词汇知识检查听抄过的内容。检查到自己认为确实再也没有什么能检查出来的时候,就打开课文,边听边对照课文,这样就能看出自己刚才什么地方听错了。经过这样的几个回合,基本上也就能把这篇课文复述背诵下来了。大一大二的四个学期,我们总共学了《新概念英语》的前三册,我也就从头到尾地把这三册的所有课文都听抄下来了。第四册的课文太难了,当时学起来还是很有困难的,所以也就没有听抄,也没有学习了。
(《新概念英语》四册)
《新概念英语》的听抄实践,对我的英语学习可以说是有本质的提高。由此而带来的好处是能听懂了,能口头表达了,写作的语言也丰富了。这为高年级阶段课程的学习打下了非常好的基础。
我们的泛读课就是读英文小说,刚开始读简单的作品或者改写过的名著,到了高年级就读英文原著。我记得读过的小说有《死胡同学校》(Dead End School)、《越界飞行》(Operation Overflight)、《飞机场》(Airport)、莎士比亚戏剧的各种改写本(至少读过六七本)、《简·爱》(Jane Eyre)、《雾都孤儿》(Oliver Twist)、《呼啸山庄》(Wuthering Heights)、《野性的呼唤》(The Call of the Wild)、《《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四卷)等书的简写本(abridged version),到了大三就读原著《嘉莉妹妹》(Sister Carrie)。
印象很深的是课余还读过《我们,美国人民》(We, the People),这本书的语言非常优美,节奏鲜明,从经济学的视角讲美国从殖民地到二战胜利的历史,这本书对我后来报考美国学的研究生有很大的激励和帮助。这些阅读实践既提高了自己的英语水平,也助力了专业课的学习(比如有关飞机和飞行的那两本书),为我后来从事英语教学和专业翻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