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说一件“伪同行”的落网之事。近年来,不法分子通过造谣或收集发布负面信息,以利用网络传播等炒作为要挟,向企业索要钱财。您可要警惕这类“网络黑手”。
吴先生经营了一家公司,2022年5月,一篇网络文章,让吴先生气愤不已。文章说,吴先生的公司是虚假宣传、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资金上亿元。明明是一篇捏造事实的虚假文章,却被多个公众号转载。关键是从没有人向吴先生核实过情况。眼看着负面报道满天飞,吴先生心急不已,拨通了文章下方的联系电话。
徐某开口就要50万,吴先生有种被人敲竹杠的感觉,徐某捏造事实,为的就是讹钱。吴先生咽不下这口气,直接把徐某告上了法院。
因为负面文章的扩散,吴先生公司的销售业绩不断下降,被逼无奈,吴先生只得再次联系了徐某。双方协商后,签订了一份公关协议。
虽然徐某做了承诺,吴先生还是不放心,他怎么能保证所有公众号都不再有自己公司的负面报道呢?
2023年7月,北京警方在重庆将徐某等5人团伙抓获。
徐某和其他四名嫌疑人会不定期开会,对各类可能上钩的企业进行分析,并且手把手教授如何逼迫企业多出钱。
到案后,主犯徐某拒不认罪,辩称自己与被害企业签订了公关广告服务协议,属于正常商业经营,并不涉及到犯罪。
虽然困难重重,但是检察官们秉持着邪不压正,办法一定比困难多的信念,从错综复杂、千头万绪的案件信息中抽丝剥茧,厘清事实。
2025年1月,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利用网络、自媒体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行为较传统敲诈勒索犯罪具有更强隐蔽性和伪装性,犯罪分子往往打着“舆论监督”的幌子,通过发布负面信息对企业形成舆情压力,迫使其以“商务合作”的名义出钱删帖。朝阳检察院积极延伸检察职能,检察护企,将办案效果由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延伸,积极参与网络空间治理,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记者:郭晶
来源: 法治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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