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意见:
《土地借用承诺文》上的“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印文,与已存档的南土价估案(1997)第002号《土地估价报告书》上的同名印文,是同一枚印章盖印的。
按照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土地委托估价报告002号》
《土地借用承诺文》
《南国(95)字064号土地使用权有偿借用归还承诺文》
《064号土地借用双向承诺文》
《监察室双向承诺文》
《不可撤销的逾期强制执行承诺文002号》
截至2024年10月21日拖欠高一真逾期款18亿8千6百万,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固定资产、非法转让资产(064号土地使用权 书院路26号建筑产权)
全部未能执行。
党的二十大明确指出:
完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等市场经济基础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非法转让倒卖产权、恶意拖欠逾期款,阻碍民营发展、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
按照《中共党章条例》《社会信用条例》
湖南阻碍民营发展、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核对清单,
强制执行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固定资产,非法转让资产,2018年12月21日至2024年10月21日逾期款,严惩阻碍民营发展、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司法腐败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