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临
师生们即将离开校园
有些学生和家长
开始准备旅游出行计划
为保障师生度过一个
快乐、祥和的暑假
又严防人员流动
造成疫情反弹风险
日前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发布提醒
暑假期间预防新冠不能放松
一、主动了解国内、省内疫情信息
目前全国疫情形势整体平稳,我省疫情形势持续向好、风险可控。但是应当清醒认识到,国内仍然存在散发性疫情,个别城市特别是边境口岸城市仍有聚集性疫情发生,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暑期广大师生要密切关注国内、省内疫情发展情况。特别是有出行意愿的师生,要提前了解目的地防疫政策并合理规划出行路线,提前按目的地防控政策要求做好报备。
二、有序出行,遵守防疫规定
在疫情形势平稳可控的情况下,假期全省师生可在省内有序流动。师生离开学校后,要按照属地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到公共场所或乘公共交通工具时,要扫场所码,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跨省前往低风险地区的,要提前向学校或托幼机构报备;原则上不得前往14天内有疫情发生的省辖市或中高风险地区。高校暑期留校学生要落实“免费核酸检测 场所码”要求,尽量在学校及周边地区活动,确需离开学校驻地的,提前向学校报告。
出行时,鼓励全省师生及家长尽量采取自驾、“点对点”包车、乘坐旅游专线等疫情传播风险较低的方式;返回时,要提前向社区报备,并在返回后24小时内开展1次核酸检测。秋季学期开学前,若全省无本土疫情,外出师生要至少提前7天返回学校所在省辖市,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并按属地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三、 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健康监测
假期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在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要注意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少聚餐、一米线、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咳嗽、打喷嚏时用纸巾或肘袖遮挡,不随地吐痰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进出公共场所时积极配合体温测量、查验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假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密切关注自身及家人的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请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四、防止意外伤害,保持健康生活
夏季高温,多雷雨等灾害天气,肠道疾病高发,暑假期间要注意交通安全、食品安全、防止溺水等意外伤害。要保持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不信谣、不传谣,度过一个健康、祥和的暑假。
最新通知!省教育厅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期间工作安排发布!
暑假在即,为了让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度过一个健康安全、充实快乐和有意义的假期,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文件精神,河南省教育厅印发《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暑假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在全力做好假期安全工作方面,《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在放暑假前指导学校专门安排安全教育活动,以预防溺水、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火灾、食物中毒和网络沉迷等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暑期外出时注意自身安全,严防各类安全事件发生。要通过家访、召开家长会、致家长的一封信和发布安全提示、发送公益短信等方式,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加强对子女的教育监护,及时了解子女外出活动情况,确保暑期学生人身安全。各地各校要密切关注夏季汛期重大灾情预警,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的日常安全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切实防范洪涝灾害。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预案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在认真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省疫情防控教育专班《转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优化暑期学生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豫疫防教专办﹝2022﹞30号)要求,强化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和师生安全出行管理相关措施,指导学生在暑期自觉遵守本地疫情防控要求,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和家人一起自觉开展健康监测;出现发热、呕吐、腹泻、咳嗽、皮疹等疑似症状,第一时间向学校和社区报告,并及时到医院就诊。要引导学生减少不必要的社交活动,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在公共场所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等基本卫生习惯,确保自身健康安全,确保既让全省中小学生度过一个快乐充实的暑假,又严防人员流动造成疫情反弹。
在充分利用暑期巩固学习成果方面,《通知》指出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科学安排学生暑期学习生活,特别是春季学期开展线上教学的地方和学校,在放假前要对学生学习情况进行摸底和诊断,精准分析学情,科学合理布置暑假书面作业,严格控制暑假书面作业总量,鼓励布置探究性和实践性暑期作业。学校要指导学生制订学习巩固计划,并充分利用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河南省基础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优质课程资源,做好复习和巩固,把知识学扎实。要引导教师针对学生学习情况开展线上答疑,做好指导帮扶工作,及时提醒学生统筹用好假期时间,合理安排作业进度,主动、自觉、认真完成作业,巩固学习成果。
在积极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向家长持续宣传国家和省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管理的相关要求,帮助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合理安排子女暑期生活,防止增加过重学业负担,引导学生坚持规律作息、加强身体锻炼、主动分担家务劳动。要指导家长教育子女合理使用手机、电脑、平板等电子产品,防止孩子沉迷网络游戏,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要引导家长高度重视因疫情长时间居家学习生活对子女带来的负面影响,加强亲子陪伴交流,积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密切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加强与学校沟通联系,共同做好心理疏导,帮助学生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在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方面,《通知》强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继续支持有条件的学校积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引导教师志愿参与服务,并坚持家长学生自愿选择参加。要注重丰富暑期托管服务内容,有效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组织开展科技、文体、阅读、实践等多种特色活动。要积极会同共青团、妇联、工会、社区等组织,吸纳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等,拓宽暑期托管服务渠道。要坚持公益普惠原则,参照课后服务相关政策,完善暑期托管服务经费保障机制。
在统筹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方面,《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和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在暑期面向中小学生组织丰富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兴趣爱好,提升综合素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要鼓励和倡导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向中小学生免费或优惠开放,并通过设立绿色通道、线上预约、开放日等方式为学生参观学习与实践提供便利。
在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管方面,《通知》强调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暑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力度。各地学科类培训机构暑期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开展培训,严防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开展学科类培训,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查各类隐形变异违规培训行为,持续巩固学科类培训机构治理成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培训行为,要严惩重罚。对证照不全的机构和个人,要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国令第684号)从严处罚;对证照齐全培训机构违规培训不能立整立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要加大违规行为曝光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形成强烈警示震慑效应。
在从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方面,《通知》明确各地各校要按照教育部和我省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关要求,切实规范中小学招生秩序,严禁中小学掐尖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要规范中高考宣传工作,严禁以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严禁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依据中高考成绩为学校、教师、学生排名;严禁任何学校、培训机构、高考复习机构张贴学生分数、录取信息。要加强对中小学办学行为监管,从严惩处违规招生等办学行为。
在积极筹划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通知》规定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学校利用暑期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新学期开学教育和教育教学安排等工作,确保秋季学期平稳有序开学。各地要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充分听取学生、家长和教师意见,认真研判,统筹考虑,合理确定秋季学期开学时间,并向省教育厅报备。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省有关“双减”工作要求,不得利用暑期组织集体补课、讲授新课或提前开学。
来源:河南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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