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科考试前20分钟监考人员到考务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按照监考表上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监考。
2.维持考场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着装整齐,不穿响底鞋入场。手机不带关机或铃声调成振动状态,不看手机信息,不接打电话。
3.考前监考人员应要求学生将考试需要的文具用品以外的物品,集中放在教室前面,并提醒学生不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
4.严格按照学校广播或考试铃声统一指挥进行发卷、收卷等工作操作,严禁漏收试卷,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时间。不提倡学生提前交卷。
5.监考老师应集中精力严守职责,严肃认真地监考。不得离开考场或站在走廊上或背向学生或面向窗外,不读报聊天,不打瞌睡,不发短信,不吸烟,不抄题做题,不检查考生的答题情况。考生对试题字迹不清提出询问时,给予当众解答。
6.监考人员之间若需相互调换,须经教务处同意并备案。
7.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如发现试卷有问题,要及时与场外监考联系,以便采取措施及时处理。
8.监考老师若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应及时关注警告,加以制止,防止作弊行为发生。
9.考试结束时间一到,立即要求学生停止答卷并按序放好试卷,监考教师按考试证号从小到大依次收取答卷和答题卡,并认真清点核查无误后允许学生离开考场。监考教师亲自将试卷送交考务办公室。
10.监考老师要关心、爱护考生,发现考生生病、晕场等,应及时通知场外监考或巡视老师陪同考生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学生,应说服其停考。
11.场外监考老师应在开考时准时到场并全程巡视,无论试卷有无质量问题,都要到考场巡视,并协助监考老师处理各种偶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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