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高考即将来临,为实现“平安高考”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涉考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监管,营造良好的考试招生环境,5月31日,湖南省教育厅发布致涉考类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的告知书,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不得在主流媒体、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居民区、考点、学校周边等线上线下空间发布任何涉考培训广告或开展招生宣传。
2.不得对涉考培训进行虚假宣传,夸大培训效果,引诱误导学生及家长。
3.不得通过买卖所谓的“试题”“答案”“内部招生指标”等欺骗性行为,实施涉考涉招诈骗。
4.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协助、参与、组织考试舞弊。
5.不得编造、传播虚假或夸大的涉考涉招信息和话题,制造教育焦虑,破坏考试招生秩序。
6.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场收集试题,不得违规传播高考试卷真题原卷。
7.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高考喜报”“高考升学率”“高分考生”,本机构“上榜率”“录取率”等。
8.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违规开展高考志愿填报等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
9.不得仿冒政府机构、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公众号等,违规开展考试招生等行为。
省教育厅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及时向教育部门提供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潇湘晨报记者李楠 实习生雷志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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