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24年7月1日至7月10日为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考试时间,现将期末考试相关安排公布,请各位同学认真阅读考试安排及注意事项,根据考试安排提前做好相应备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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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考试期间,请各位同学严格遵守考场规定和考试纪律,学校将继续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严厉打击包括手机作弊、请人代考、夹带、抄袭等各种弄虚作假和违纪作弊行为,尤其是对使用通讯工具作弊的作弊行为,将加大监管和处罚力度。特别强调以下要求:
1.学生应按公布的时间提前进场参加考试,迟到超过15分钟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2. 学生必须凭学生证、学籍证明或校园卡正式卡(有照片及个人信息) 三证其中之一 参加考试,无证者将不允许参加考试 。 如在试卷下发后发现无证件者一律终止考试资格并立即离场且不得返回试室;
3. 严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 。监考员不予保管考生的贵重物品,请携带手机的学生 先 自行处理后再入场。如学生因携带手机而影响考试,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考试过程中, 发现携带手机者,无论何种情况,均按作弊处理;
4.学生进入考场后,必须服从监考教师及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检查, 必须按指定的座位入座 ,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学生拒不服从监考人员管理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严重者可按扰乱考场秩序处理。
5.期末考试期间所有需要填涂答题卡的科目 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学号及信息点。注意学号为12位数字 (非11位ID号),请大家切勿错填或漏填。
6.学生必须将座位、桌椅清理干净,并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物品放于监考教师指定地点。
7.考试开始30分钟内禁止交卷,如学生经监考教师劝阻后仍要强行离开试室的,按扰乱考场秩序处理。
8.考试过程中学生要求上洗手间的必须终止考试,上完洗手间后不准再回试室继续考试。
9.开卷考试只能携带教材或者任课老师规定的资料,不允许携带未经允许的考试资料参加考试;
10.学生考试结束后,必须待监考教师将考试材料收齐并清点无误后,监考教师允许离开时方能离开考场。
1.教务处:86122290/86124342
2.飞机维修学院教务办:86123709/86120706/86125994;
3.公共基础教育学院教务办:86121039;
4.航空港管理学院教务办:86700337;
5.民航经营管理学院教务办:86700273
6.空中乘务学院教务办:86124229
7.民航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务办:87159962
8.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务办:86126024
9.无人机学院:L1-303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试,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向所在学院(部)教务办公室提出书面缓考申请,考试开始后递交的申请无效。 缓考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初与期末正常补考一起进行。
降转学生相同课程成绩将在考试结束后统一由教务处转至本学期。已经学习且已通过的课程,学生可自愿选择是否再次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如参加考试最终以总评成绩成绩高的那次为最终总评成绩。
申请重修的学生请自行查询重修课程考试安排时间,其中随堂考课程请与任课教师联系,在6月24日-6月28日参加随堂考核,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或学院教务办联系。
学生结束期末考试所有课程的考试且所在学院无其他安排的情况下可以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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