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
青岛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联合发布
《致全市省艺术统考和研究生
考试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全市省艺术统考和研究生考试相关培训机构:
山东省2025年艺术类专业笔试科目统一考试(简称:省艺术统考)将于2024年11月30日-12月1日进行,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简称:研究生考试)将于2024年12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积极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考试公平公正,青岛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和青岛市招生考试院特向全市相关培训机构致信如下。
一、熟知安防要求,做好宣传提示
两项考试实施全部安排在标准化考点和考场。考试期间,我市严格落实省考试院规定的“2 1”次安检,即考点封闭区入口、考场入口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门安检。全市建立健全现场监考、流动监考、电子监考、巡视检查全方位监督监考机制,省、市、区三级检查员驻点巡考,严厉查处违纪作弊行为。考生将接受身份验证、金属探测、手机安检、无线电设备检测等防作弊仪器全方位检查,开通省、市、区、考点四级电子监控巡考机制,确保考试全程无死角监控。
二、坚持正面引导,加强诚信教育
请对参加辅导培训的考生进行正确引导,教育考生严禁将书包、书籍、手机、电子设备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封闭区及考场。不要错误地引导考生实施替考、将手机带入考场并拍照、将图片传出场外等作弊行为。即使考试结束将答卷发到网上,也将按“携带手机进入考场”被判罚,请一定为我市省艺术统考和研究生考试传递“诚信应考”正能量。
考前,对参与本机构省艺术统考和研究生考试培训的所有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其中,要将手机作弊、团伙舞弊的严重后果作为宣传教育重点,引导考生坚决抵制各类考试作弊行为,特别是考前通过QQ群、微信群串联考试作弊,考试过程中使用手机将试题拍照上网等。要严格规范本机构教师言行,时刻注意自身专业身份,加强对考生的教育引导,不鼓动也不参与实施考试作弊行为。
三、规范办学行为,告诫考生守法
非法购买或获取试题和答案的行为属于严重作弊行为,不仅取消考生考试资格,还将被追究“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法律责任。不要向考生兜售所谓“考题”、“答案”以及无线耳机或针孔摄像机等“作弊工具”。如发现顶风而上、引导考生违法作弊犯罪的,一旦发现将严厉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务必告诫考生,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 号)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使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四、回应考生关切,提醒相关事项
注意时间:省艺术统考开考后不允许考生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研究生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参加本科目考试。两项考试结束前均不得提前交卷离场;
注意行为: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按违纪处理,将被取消当科次考试成绩;
注意材料:省艺术统考试题、答题卡、答卷纸、试笔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研究生考试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故意损毁、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注意物品:省艺术统考考生只能携带《山东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场规则》规定的证件和物品进入考场,研究生考试考生只准携带《考场规则》规定的考试用品或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考生请自觉在考试封闭区外放置与考试无关物品,尤其避免出现不经意将手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携带手机进入考场按作弊处置)带入考场情形。
希望相关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履行诚信承诺、遵纪守法,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如有问题反映,可拨打我市考试举报电话:0532-85786201,我们将联合公安等部门严厉查处。
最后,衷心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祝考生考试顺利!
青岛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处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
2024年11月27日
原标题:《致全市省艺术统考和研究生考试培训机构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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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莱西市教育和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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