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积分式管理考评细则
为适应我校发展的需要,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综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减少管理过程的随意性。坚持用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学校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指导思想
1.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
2.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质优酬。
3.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二、考评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客观的原则。
2.重视数据,对事不对人。
3.正确对待,严肃考评,认真负责,实事求是。
三、考评内容及积分计算办法
教职工总积分=工作态度(30%) 教学常规管理积分(20%) 教学成绩积分(50%) 工作奖惩。
(一)工作态度(100分)
(1)职业道德(40分)
考核内容主要是:是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是否,积极主动,乐观进取:工作是否尊重关爱学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是否廉洁从教,塑造教师良好形象等。
考核办法:由全体教职工和考核小组对教职工进行打分评议,教职工评议占50%,考核小组评议占50%。
(2)考勤积分(60分)
1.全体教师应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考勤情况每大周公布一次。
2.教师因事因病需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一节扣0.1分。未请假者或无故不上班的,均视为旷课旷工,旷课一节扣1分,迟到一次扣0.1分。
3.教师会议、政治学习、业务学习、教研活动、临时性通知及其他集体活动缺席者,每1次扣0.5分(公差、病事假不扣,以会议记录为准)。
4.严禁在上班时间做与教育教学无关(如看电影、打游戏等)的事情,一次扣3分。
(二)教学常规积分(100分)
1.教学材料的完成(10分) 计划、总结、试卷分析、质量分析等学习部安排的有关教育教学的材料按质按量及时上交记10分。每缺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2.课堂教学管理(25分)
⑴ 教师上课前必须先清查学生人数,对于没有请假但不在教室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告知班主任老师处理,体育课要求体育教师上下课整队集合,清查学生人数,重视安全教育,且在操场组织学生有序地进行体育活动(雨雪天组织学生在教室自习或给学生讲述体育理论知识),绝不允许学生四处乱跑,对于因未清查课堂学生人数或因课堂管理不善,造成学生意外伤害者,学校将追查该教师的责任,且根据情况扣除其积分5—10分。
⑵上课迟到、中途离堂、提前离堂者,经查实,一次扣1分。严禁教师上课期间打电话,一旦发现,每次扣其2分。
⑶晚自习要求教师在教室坐班督促学生学习,不迟到、不早退,并给予适当的辅导,学校抽查不在岗者,每次扣2分。
⑷教师调课需要经学习部批准,私自调课者扣0.5分。
3.教案检查(15分) 教案能体现把握教材体系,超前备课,教学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有教学过程和作业检测,有学法指导和板书设计,课后反思或小结,且有相配套的课件,按规定周课时量完成教案设计者记满分,每缺一次扣1分。
4.作业检查(20分) 内容符合教材要求,作业量适中,批改认真、准确,按时批改,评语简洁,准确恰当,有日期。 学生作业认真规范,整洁、字迹工整,有改错,数量齐全。作业要达到规定的次数。学习部对各科作业每月不定期轮流抽查一次,学期中和学期末各集中检查一次。作业积分为:作业实际批改次数÷规定次数×20分。作文每缺一次扣2分。
5.听课检查(10分) 听课按每学期不少于20节的标准且符合听课要求得满分。不足者每少1节减1分,没有评教意见的每节扣0.5分。
6.教研活动(20分) 要求各教研组在组长的带领下认真搞好集体备课和教研活动,每周至少1次,集中研究教材、教法或听、评汇报课、优质课等。每次教研活动全组教师必须参加,认真学习,做好记录。教研活动记录缺一次全组教师各扣1分。
(三)教学成绩积分(100分)
根据教师所任课班级综合成绩在全县(或校内同级同科)排名记分,综合成绩=合格率(40%) 优秀率(20%) 平均分(40%)同年级同科目的教师排名记分。
音、体、美、信通师教学绩效考核除较好完成教学任务外,依据所带特长训练学生,学期末组织校外专业评委对学生进行考试,根据学生考试成绩得分。
(四)奖励积分
1.出勤:全年度出全勤加5分。
2.荣获荣誉称号(含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学比赛活动获奖):省级以上先进个人称号得15分;市级得10分;县级得5分;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得3分,其他奖项得2分。
3.指导学生学科竞赛获奖得分:最高得分10分。同一学生按最高级别得分,不重复记分。即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三等奖3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奖2分; 县级一等奖3分、二等奖2分、三等奖1分;
4.兼职工作:校委会成员5分,其他校级领导4分,年级组长3分;教研组长2分;备课组长1分;班主任2分。兼任多个工作按最高得分记,兼职工作视工作开展、完成情况酌情扣分。
5.教科研工作:教师教科研工作结题并通过验收的按国家、省、市、县、校级分别得10、8、6、4、2分(只立项未验收按一半计分)。
五、组织领导及操作办法
1.成立考评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2.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积分式管理考评工作,负责积分制管理与考评方案的具体实施。同时协调解决积分制管理考评工作中教师有关疑义及争议。
3.积分制管理考评方案执行要公开透明,对教师的绩效考核量化结果要进行公示,对有不同意见的教师,领导小组成员及时给予核实反馈。
4.积分制管理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规范程序,客观公正。考核、统计中,对不按规定程序和规定内容实施考核的,如:管理工作不到位、弄虚作假、执行不公、马虎从事、做人情者造成考核不公平的,均视为不作为,发现一次即从个人积分中扣除10分。
5.教职工的考评积分每月一公布,在学期末进行各项汇总并公示,作为评先树优、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工资晋级的主要依据。对考核结果较差的教师要进行警告,并采取限期整改、调整岗位等方式,促其反思和改进。
6.在师德师风方面,凡学期内有重大教学事故、教学成绩极差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由学校会议研究决定,扣除其总积分的20%—50%。
7.本考评方案由全体教师表决通过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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