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用军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张军等领导,集体篡改2018年8位考生的考研复试成绩,5人成绩调高后被录取,3人被降分,其中一名复试成绩原为小组第一的学生,被调分后甚至直接改为了不及格,投诉后又被调分录取,另两名考生直接被剥夺了调剂资格。
2月14日晚,华南理工大学新闻中心发布说明称,学校已成立工作组进行调查,对违纪行为绝不容忍。目前,张军、练伟杰、杨毅仁、余志文等涉事4人已停职并接受调查。院长牵头篡改研考生复试成绩,明显影响考试公平,很快引发舆论关注,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等跟进报道,其热度直逼“翟天临事件”。
众所周知,“研考”与“高考”都是“国家抡才大典”,都具有高利害性、高风险性、高竞争性和高关注度,其权威性、公平性、严肃性和高效性不容侵害。这次华南理工大学篡改成绩事件就发生在复试阶段。
华南理工大学发生研究生复试集体舞弊事件,并非个案和先例。同样是2018年,武汉工程大学也发生了外语学院院长张媛媛打招呼、改分数违规录取两研究生舞弊事件。不过,去年3月该事件被曝光后,4个月后,湖北省纪委监委介入调查,证实张媛媛存在违规行为建议学校予以处理,接着两名通过改分进入该校读研的学生被学校“劝退”。2018年11月,武汉工程大学先后发布《关于给予张媛媛撤职处分的决定》和《关于给予张媛媛降低专业技术等级处分的决定》,张媛媛被撤去院长职务,专业技术等级由四级降为五级,即由教授降为副教授。
可以说,2018年真是考研乱象频出的一年,山东师范大学考研直接给考生发答案、西南大学考研题目被提前外泄给考生、电子科技大学和青岛理工大学考研发错科目试卷、山西师范大学考研试卷与2017年试卷基本雷同等。
人才是第一资源,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担负着为国家、为社会、为民族选拔高级人才的重任,事关国家高级人才选拔的公平性与成效性,必须采取系统性举措,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法律制度,协同消除“研考”中的腐败行为。
首先是建立健全研究生考试招生法律法规。除了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教育法系外,教育部、人社部、司法部等应配合全国人大尽快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考试部分的规定内容整合升级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考试法》,保障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考官、考生和利益相关者不能违法、不想违法和不敢违法。一旦发生研究生考试招生舞弊事件,可以利用法律手段从快从重处罚,变被动为主动。
其次,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制度系统建设。华南理工大学研究生复试舞弊事件比较让人痛心的是,本应监督专项考试防控廉政风险的学院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却与院长串通作弊。所以,上级党委、纪委监委和研究生招生管理单位应派员全程监督二级招生机构组织的研究生复试工作。
在此基础上,可实行研究生考试招生问责制并适时引入终身责任制,招生机构党委书记和校(院/所)长是第一责任人,按照“谁招生谁负责”的基本原则,如发现研究生考试招生中存在违法违规问题,不论年限、不论是谁,党委、纪委监委应第一时间介入,一律对登记在案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追责,从而倒逼考官、考生等直接利益相关者真正履职尽责,把考试公平摆放在首要位置,坚守考试初心,为国选育英才。
此外,还要压缩研究生考试招生违法违规操作空间。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教育部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指定平台应扩展到“研考”,全程网上公示研考的初试和复试等关键信息,特别是研考生的初试成绩及排名、复试过程录像、复试成绩及排名和推免硕士生的核心信息等;并且在研考生面试成绩公布方式上,可采用现场公布面试成绩的方法,每3位复试考生公布一轮面试成绩,既可以减少事后考官等篡改成绩的可能性,也可以保障复试考生的个体知情权和集体监督权。 与此同时,提高研究生考试招生违法违规成本。在简化研究生考试招生违法违规行为认定与处理程序的基础上,可将考试违法违规者纳入国家个人征信系统“黑名单”和“信用中国”数据库,提高考试违法违规失信成本。
最后,对于华南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已经录取的8名硕士研究生,应区分情况,妥善安排,对通过调高分数被录取的5名学生应依法依规勒令退学并注销学籍、对被调低分数后丧失了录取资格的两名学生作出适当补偿。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考试公平是教育公平的基本体现。将研究生考试招生权力关进法制的笼子里,早日还研考一片净土。
(作者系唐山师范学院教授、北师大博士后、唐山孔子书院院长)
责任编辑:高恒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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