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考生所报名参加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4名考生所报名参加2020年7月浙江省高考和选考的各科成绩无效;
■2名作弊考生所报名参加2020年单独考试招生文化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2名作弊考生所报名参加的2020年职业技能考试各阶段成绩无效。
12名考生的作弊手段——
7名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参加考试;
5名考生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处理依据——
为了规范各级各类考试,杜绝涉考人员的舞弊行为,国家教育部在2012年出台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该《办法》全文一共有四章34条。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对考试舞弊考生所作出的处理决定,依据是第六条和第九条。
那么这两条都规定了些什么呢?
让我们一起看看:
■第六条所规定的内容是认定考试作弊行为的:
- 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 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 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 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 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 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 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 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上述九条基本涵盖了考生在考试中的舞弊行为。
■第九条所规定的的内容就是根据考生的舞弊情节所做出的处罚措施:
考生有第六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高考不是儿戏,容不得造假最近这段时间,网络曝出的王娜娜、陈春秀、王丽丽、苟晶等人被他人冒名顶替上学的舆情信息,就像一枚枚炸弹,炸到了民众心里的痛点。
原本严肃、公平、公正的高考、招生,被有些违法乱纪者打破了规则,践踏了教育的公平,触碰了法纪和道德的底线。
似乎更多的人对这种冒名顶替者是零容忍的,对高考考场作弊行为倒显得比较宽容了。
前几天,网络平台爆料,有个学生携带小纸条进考场,监考老师发现后既没有没收,也没有制止,更没有记录在案。
很多网友包括有的老师,竟然为这位监考老师点赞,说他是好老师,对考生具有同情心。
我去!
对作弊考生具有同情心,觉得寒窗苦读不容易,一旦认定作弊可能全部清零,心有不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其他寒窗苦读、遵规守纪的考生就公平了吗?大家都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有的考生可能因为抄上一道题,就能把有些考生给踩下去。
试问:考试舞弊行为与那些冒名顶替者又有何异?
高考作弊与反作弊作弊与反作弊就像老鼠与猫、魔与道一样。
作弊行为伴随着考试而产生的,只要有考试,就会有作弊心理或者作弊行为。
放眼我国古代历史,自从科举制度产生以后,考试作弊、考场舞弊行为贯穿始终。虽然魔高一尺道高一丈,但是作弊、舞弊行为并没有杜绝。
特别是千军万马挤独木桥的高考,仍然是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备受全国各界的瞩目。
❶有些平时不认真读书、学习的学生,把心思就用到了如何在考场内作弊上:
枪手替考、无线电作弊设备、小抄、旁窥其他考生的答案等等。
❷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防作弊手段也在不断提高:
人脸识别仪、安检门、无线电信号检测车、金属探测仪、考场监控摄像头等。
❸除了技防以外,人防的力度也增强了:
■考场内有2名监考教师,一前一后,一站一坐。目光要对全场考生的考试行为进行巡视。
■监控摄像头的后面,就是电子监控室,有7、8双眼睛在盯着大屏幕,巡视着整个考点内所有考场的情况。
■考生入场的时候,还要经过四核对:身份证、准考证、存根和考生本人。
❹考试作弊行为认定存在的薄弱环节:
考生携带资料、设备等都能被机器识别或者人工查出来,有据可查。但是对有些考生偷窥其他考生答案的行为,不好界定,并且很难取证。
因为考生可以做到头不动,但是眼球可以转动。在没有实行AB卷的省份,左右邻桌的答案就有可能被抄袭到。对这种作弊行为,监控摄像头是无法拍到的,监考老师也无法认定。
因此,真要彻底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对考生的旁窥情节如何进行限制有必要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和思考。
观点既然有考试,那就必须遵守考试的规则。这不仅是维护社会的公平与正义,而且还是一个人诚信度的重要体现。
对违纪考生或者参与作弊的涉考人员,一旦查实,不仅仅取消考试成绩和考试资格,而且还要拉入诚信的黑名单。
不加以重罚,不让舞弊者感到疼,恐怕还有不少人心存侥幸,冒险一试的。
全国高考过程中,作弊的绝非仅有浙江省,有些地方的监考、涉考人员抱着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心态,对有些作弊行为本着息事宁人的原则进行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在这里,为浙江省维护高考公平与正义的行动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