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比较
1. 比较两个事物的大小、多少、长短、高矮、轻重等,要以其中的一个事物作为参照,或者说以其中的一个事物作为标准,然后再比较,这样就能说另一个事物比作为标准的那个事物大或者小、多或少等。
比长短:常用的方法注意要一端对齐,也可以采用数格比较,或对称比较。
比高矮:注意在同一平面上去比较。
比多少:运用一一对应原则。
2,三个事物比较,可以先两个两个的比较。然后根据比较的结果,得出三个事物比较的结论。
如:A比B重,B比C重,那么可以得到A比C重。A最重,C最轻。
A比B重,A比C重,只能得到A最重,还要比较B和C,才知道谁最轻。
三、加减法(一)
把两个数合并在一起用加法。加数 加数=和
如:3 13=16中,3和13是加数,和是16。
从一个数里面去掉一部分求剩下的是多少用减法。被减数-减数=差
如:19-6=13中,19是被减数,6是减数,差是13。
(一)熟记表内加法和减法的得数
(二)知道以下规律
1、加法
(1)两个数相加,保持得数不变:如果相加的这两个数有一个增大了,则另一个数就要减小,且一个数增大了多少,另一个数就要减少多少。
(2)两个数相加,其中的一个数不变,如果另一个数变化则得数也会发生变化,且加数变化了多少,结果就变化多少。
(3)两个数相加,交换它们的位置,得数不变。
2、减法
(1)一个数减去另一个数,保持减数不变:如果被减数增大,结果也增大且被减数增大多少,结果就增大多少;被减数减小,则结果也减小,且被减数减小多少,结果也减小多少。
(2)一个数减另一个数,保持被减数不变:如果减数增大,结果就减小,且减数增大了多少,结果就减小多少;如果减数减小,则结果增大,且减数减小了多少,结果就增大多少。
(3)一个数减另一个数,保持的数不变:被减数增大多少,减数就要增大多少;被减数减小多少,减数也要减小多少。
(三)整 理 与 复 习10以内的加减法
北师大版数学一年级上册二单元测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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