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和教材要求,特制定浙江省小学数学学科教学基本要求(2021 版)。
小学数学课程的目标是促进学生数学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的获得与发展。教学活动需要注重目标的整体性和层次性,根据教材内容的基本线索,结合其他学科的相关知识与方法,以学生的认知发展水平和已有的经验为基础,注重启发式和因材施教,为学生提供充分的数学活动的机会,形成备、教、学、评连贯一致的实施体系,促进课程目标的达成。
一、教学准备与设计
第1条 教学目标的拟订须建立在认真学习《课程标准》、仔细研读教材和全面分析学情的基础上,要通盘考虑总体目标、学段目标、单元目标和课时目标,要善于把课时目标合理地分解为环节目标。
第2条 课时教学目标的拟订要从单元视角关注知识技能目标与过程性目标。知识技能目标的描述要明确、清晰、可检测。过程性目标要关注学生基本活动经验的积累和方法的引导,着眼于学生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可以从学生的学习任务的视角进行叙述,也可以从教师的教学任务的视角进行叙述。
第3条 要充分依据教材提供的材料设计教学。教材依据了课程标准,遵循了教学理论,凝聚着教学经验,是教师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提供的材料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
第4条 教材研读要关注整套教材的基本结构,理清小学数学教学的主要内容及在各学段、各册的分布情况,并以此为背景研读单元教学内容,凸显关键内容,合理划分课时,有机整合,适度拓展。
第5条 研读课时教学内容时,教师应熟做每一道例题和习题,深入分析例题和习题蕴涵的知识点,关注例题与习题的匹配和关联,分清习题的层次。在把握教学重点、难点的同时,通过补充、修改、调换、删减等方法完善教材资源,落实到各环节的设计之中。
第6条 要拓宽教材研读的视角,除了参考教学用书以外,倡导参阅不同时期、不同版本的教材。关注知识的背景材料,把握教学内容的数学实质。关注所在年级其他学科的教学内容,进行适度整合。
第7条 科学的学情分析是实现因材施教、提高教学效率的前提。学情分析包括了解学生的知识基础,学习态度、习惯与能力,生活经验和学习环境等要素。对任教班级的整体水平做到心中有数,适时进行分层教学。平时作业、学生访谈、课前调查和教师经验等都是学情分析的基本方法与途径。
第8条 教学环节的构建和情境的创设都须注重数学问题的设计。数学课堂教学过程一般由若干个教学环节组成,但环节不宜过多。每一个教学环节通常都蕴含着一个解决问题的过程,问题的有效设计是推进课堂教学进程的关键。
第9条 问题的设计要关注思考性和挑战性,有利于课堂生成,有利于展现学生获取知识的思维过程。同时要预设学生解决问题的思维过程,充分估计学生可能碰到的困难,思考应如何根据学生学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设计教学指导策略。
二、教学组织与实施
第10条 课堂组织是指教师依据教学设计,引领学生达成教学目标的互动过程。课堂组织的内容主要包括创设良好的学习氛围、选择合适的学习方式、运用有效的教学手段。
第11条 课堂实施要注意教学时间的合理分配,切入重点要快,尽可能在前20分钟完成教学的主要任务,倡导先试后讲。
第12条 课堂调节要注意动静搭配,数学学习要以学生独立思考为主,教师可适当通过师生对话,安排同桌合作, 或前后四人小组合作,要选择合适的问题和时机。一节课合作学习的次数不宜过多。
第13条 教师的教学用语和数学语言要精练、规范,要适时进行解题方法和思路的提炼与总结,关注学生的数学表达,逐步让学生养成有根有据的说理习惯。
第14条 教师作为组织者,要通过恰当的任务,或者准确、清晰、富有启发性的讲授,引导学生积极思考,求知求美,激发学生的好奇心;通过恰当的归纳和示范,使学生理解知识、掌握技能、积累经验、感悟方法。
第15条 在课堂中要善于观察学生,关注师生间的有效互动。对哪些学生该提怎样的问题,学生会回答到怎样的程度,要做到心中有数。并因势利导、适时调控、努力营造师生互动、生生互动、生动活泼的课堂氛围。
第16条 课堂反馈要及时、全面,并根据教学反馈信息合理调整教学目标或调控教学进程。要善于筛选和有效利用课堂生成资源,尤其重视典型错误资源的捕捉与利用。
第17条 要重视教学重点与难点部分的板书设计,录音、投影和多媒体课件、微视频等教学媒体的选择与运用要简易、有效,相互补充,发挥各自的作用。
三、作业设计与辅导
第18条 作业可分为课堂作业和课外作业。要合理选择作业的内容和形式,注重作业设计的针对性和层次性,以求实效性。作业设计的要求是“紧扣目标、促进思维、形式多样、分层要求”。提倡探究性、开放性和生活化的作业设计。
第19条 课堂作业具有巩固知识、形成技能、发展思维、培养能力的功能,也是检测教学效果的基本手段。课堂教学中要留给学生充分的独立练习时间,可以将练习穿插在新知学习过程中,也可以安排集中练习的时间。
第20条 布置的课外作业要适量,给学生布置的作业教师要精选并先做一遍。除书面作业以外,可根据需要布置调查、游戏、设计制作、数学日记等实践性作业,并根据不同作业样式给定不同的时间要求。
第21条 教师要适当规范学生的作业格式。学生做作业时,教师要进行巡视,并及时指导或面批,尤其关注学困生的作业情况。
第22条 要发挥作业的诊断功能,布置的作业要及时批改和反馈,对于作业中的错误要引导学生及时订正。对于典型错误,要有意识地摘录并归类整理,分析原因,以改进教学。
第23条 要发挥作业的激励和沟通功能,除了运用一些约定俗成的符号进行批改外,能通过合适的批语来达到提醒、帮助和激励学生的目的,增进师生友谊。
第24条 个别辅导是课堂教学的必要补充。内容包括学习诊断、学习矫正、心理辅导等。个别辅导时,教师要查阅、分析他们的平时作业、单元形成性测试等情况,找到问题症结所在,以对症指导。
第25条 个别辅导包括培优扶困,可以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进行,并发挥同伴作用,引导学生开展同伴互助。对学困生要热情鼓励,帮助树立信心和决心;细致指导,既补知识能力的缺漏,也重学习习惯和学习方法的培养;降低起点、放缓坡度、逐步提高。对学有余力、有个性特长的学生,教师应为他们制订适合的指导方案,拓展他们的学习渠道。
四、命题与学业检测
第26条 一二年级不进行纸笔考试,要开展形式多样的非纸笔测试;其他年级由学校每学期组织一次期末考试。
第27条 纸笔检测的目的在于诊断学情教情,改进加强教学。教师在编制试卷前,应根据《课程标准》要求和教材内容确定检测范围,理清知识点及其相关的目标要求,形成试卷编制的基本框架。
第28条 严禁超课标超教学进度命题,编制的试卷要有效度、信度与区分度。试题的难易要适度,叙述要明确,语言要规范,防止产生歧义,杜绝偏题、怪题。
第29条 考试结果要及时反馈,但不排名、不公布,教师要以适当方式告知家长和学生,让家长了解孩子的学习情况。
第30条 要重视试卷讲评。讲评前,教师要认真分析试卷中所反映的问题,要对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类;讲评时,要突出重点,把握关键,多角度展示解题思路,切忌就题论题,以提高试卷讲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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