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语文老师罚学生抄写古诗被学生实名举报。
说老师罚学生抄写四遍古诗,还有二十遍,五十遍,甚至一百遍的,让学生无时间休息。
有人看后觉得这是变相体罚,对老师应严肃处理。
但更多网友却认为老师非常负责,古诗文需要死记硬背,这才是好老师。
两种观点到底哪个正确?哪个错误?怎样认识老师的罚写现象?
我认为:
一,这位老师对工作非常负责,让学生抄写古诗,是为了学生学会,掌握古诗知识提高成绩。
符合教学目的,也符合多数家长对孩子的期望。因此,老师的出发点和目的并没有错误。
二,四遍,二十遍……说明老师分别情况,因人施教,是讲究方法的。
但五十遍一百遍显然不当,就偏重于“罚”了。
这不利于激发积极性,也不利于学生健康,不利于平衡各科的时间分配,反使学生负担过重。
因此,这种做法值得商榷,建议修改:
如能背写的,一遍就可;不会的抄写四五遍就可;令其熟读多遍,会背诵就可;让学生能接受,也能做到。
三,老师这种做法,与打耳光罚站立不让上课不同,不属于体罚,不应受到处分;
但应改正不合适的地方,不要真罚或为罚而罚。
四,至于打骂学生,语言侮辱,不让上课,教训多多;
而且有悖精神文明,不符合教书育人的要求,甚至涉嫌违法犯罪,则应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