泄露中考试卷什么罪名最严重(河南中考试卷泄露事件真实案例)

泄露中考试卷什么罪名最严重(河南中考试卷泄露事件真实案例)

首页技巧更新时间:2024-07-29 21:46:33

2022年8月22日,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通报一起泄露中考数学题的案情,此案早在7月12日有人爆出中考泄题时,互联网上就曾引起热议,网友们对于该案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到底应该定什么罪名众说纷纭,有人认为该案涉嫌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也有人认为该案构不成前罪,应该涉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带着这样的疑问,跟随笔者来进行一一解答。

一、案情通报

7月12日,网传上海中考数学试题泄露,公安部门在接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报案后高度重视,市公安局指定浦东公安分局开展全面侦查,先后抓获窃取中考试题的犯罪嫌疑人周某(女,39岁,上外印务中心装订车间负责人)和非法获取中考试题的犯罪嫌疑人蔡某(女,47 岁)、孙某杰(男,51岁)夫妇。7月13日,警方对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对案件持续开展深入调查。

警方查明: 2017年,周某在本市某妇幼保健院产检、生育期间认识该院医生蔡某并得到其多次帮助,双方成为好友。周某因工作原因经常封闭管理,无法返家照看女儿,其女儿体弱,就医看病基本依靠蔡某的照顾,双方长期保持密切交往。2021年底,蔡、孙夫妇因女儿即将参加中考,起意寻求周某帮助提前获取中考试题,并多次向周某提出请求。据周某交代,其虽犹豫再三,但出于“报恩”心理,于2022年2月底答应帮忙,并在印刷厂封闭管理前将一部事先准备好的手机带至厂内单人宿舍藏匿。

在印制中考试卷期间,周某利用工作便利,逃避技术监控,寻机将中考试卷偷带至宿舍,通过手机将试题传递给蔡某。蔡某怕女儿走漏风声,遂手抄题目,以复习刷题的名义将题目交给女儿练习。

因蔡某抄错数学卷第24、25题部分内容致无法完全解题,故要求其丈夫孙某杰将两题交由其父亲孙某权(退休数学教师)帮助解题。7月5日,孙某杰在未告知两题系中考试题的情况下,求助其父亲孙某权解题,孙某权亦在无法完全解出两题的情况下,将题目通过微信发给某中学负责退管会工作的金某某,请其找人帮助解题,后金某某将题目发给该校数学教师赵某某。赵某某也未能解答,于7月6日将题目发给外校数学教师朱某某寻求帮助。朱某某因当时忙于其它事务,遂于当日17时30分许将题目发至含29名学生的班级微信群中请学生解题,但群内无人回复。

当晚20时许,朱某某发现题目有误,遂在该微信群内告知学生无需解答这两道题目。7月12日中考数学考试结束后,朱某某任教的班级中有学生发现最后两题与此前朱老师发在该班微信群中的题目有相似之处,遂将聊天记录截图转发至学生QQ群内求证,该截图在多个学生QQ群内传播后引发关注。

警方通过深入走访、讯问询问,调取电子物证等侦查工作,对泄露试题的传播范围开展了细致缜密的调查。经对孙某权、金某某、赵某某周密核查,未发现3人将上述数学题目传播给其他人员;经对朱某某及其任教的班级微信群中所有人员逐一排查,未发现上述数学题目在中考前有群外传播的情况;经对周某、蔡某和孙某杰深入侦查,除上述数学题目外,其他中考试题未传播给他人。此外,警方对网传朱某某、赵某某2人的子女均系初三学生的情况进行了重点调查,2人子女确为初三学生,据朱、赵2人陈述,因认为题目有误,未想到可能是中考试题,没有给孩子做过。经调查,该2名学生考前均未见过相关题目。

目前,周某、蔡某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孙某杰被依法取保候审。

二、涉嫌罪名

从警方的案情通报来看,笔者认为该案不涉嫌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应该涉嫌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原因如下:

(一)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的犯罪构成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款的规定处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1.犯罪主体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方面

本罪的主观方面为故意,需明知自己提供的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犯罪目的在于实施考试作弊行为。

3.犯罪客体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对考试组织的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与考试的权利。

4.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首先,行为人实施的是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行为。行为人可以以牟利为目的,向他人提供试题和答案,与他人进行金钱交易,也可以不以牟利为目的,出于其他目的,向他人提供试题和答案。

其次,必须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

最后,行为人提供的必须是试题、答案,行为人可以是出售或提供试题或答案,也可以是既出售或提供试题,也出售或提供答案。

(二)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由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试题、答案,多属于国家秘密。向他人出售、提供这些试题、答案,即泄露国家秘密的行为。那么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与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犯罪如何区分?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是指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在客体上,本罪侵犯的是国家的考试管理秩序以及考生公平参加考试的权利,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侵犯的是国家的保密制度;客观方面,本罪表现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的行为即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表现为口头的、书面的、或提供给他人阅读、或非法复制或窃取。

值得注意的是,成立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要求行为人所提供的试题、答案是真实的,而不是虚假的,但只要求部分真实,所以,存在部分虚假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本罪还要求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的行为应在考试前或者考试过程中,考试结束后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的,不成立本罪。行为同时触犯泄露国家秘密罪的,属于想象竞合,从一重罪处罚。

三、本案应涉嫌构成故意泄露

国家秘密罪的原因

非法出售、提供考试试题、答案罪必须发生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本案泄露的是中考试题,而中考并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因此本案应该涉嫌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而不是涉嫌构成非法出售、提供试题、答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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