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网10月23日消息(记者 谭琦)日前,海南公布调整后的《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名录》《海南省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以下简称《动物名录》《植物名录》),自12月1日起施行。其中《动物名录》中省级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共有212种,《植物名录》中省级重点保护非兰科野生植物共有206种。
此次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一级、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种类变动较大,为了更好地适应我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需要,维护海南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落实国家对野生动植物分类分级保护要求,对名录开展系统调整。
据悉,调整过程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综合考虑种群变化动态、面临威胁、社会关注等因素,逐一评估其生态、科研、社会价值,综合多方领域意见,修订形成了《动物名录》《植物名录》。除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中的野生兰科植物,其余在海南分布的野生兰科植物均列入《植物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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