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咸宁市教育局发布
2024年市城区义务教育阶段
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你的孩子读哪个学校
权威发布来啦!
咸安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市城区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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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区教育局
关于做好2024年秋季市城区义务
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市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上级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相关要求,为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实现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规范、有序”,现将2024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2024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落实“免试入学”、“公民同招”、“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推进“阳光招生”。对于教育资源不够均衡的学校,积极探索二手房业主子女入学政策;实施教联体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小学招生对象。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年满六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若片区内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数低于学校所能提供的学位数,视学位空余情况,学生入学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2018年9月30日以前出生。就读特殊教育学校的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等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向对口小学提出申请,由学校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备案,区教育局将指导学校坚持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2.初中招生对象。在城区行政区划内实际居住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3.招生片区。区教育局结合教育资源实际,根据学校布局及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学校招生规模,合理划分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区域(见附件2)。
4.招生批次及需提供的审核材料
第一批:城区常住居民子女入学
录取类别: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户口、房屋产权证明、实际居住地一致且在划片对口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一年以上的(含适龄儿童少年随父母一方户籍且父母一方拥有房屋产权的情况);
②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跟随父母挂靠在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户籍上,户籍所挂靠房产属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且父母一直无产权房,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实际居住于学校招生区域内。
提交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②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明(房产证)或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固定居住证明的原件(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商铺、门面、车库、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入学的房产依据);
③2023年9月1日前任意一次的水费、电费、天然气(三选一)的缴费凭证;
④挂靠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房产入学的,还须提交适龄儿童少年所有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⑤拆迁户需提供正式拆迁补偿安置合同(包括原已取得的相关证件、保障性安居工程及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证明等);
对确因实际情况提供不了房产证或土地证(产权证)的小产权房户、单位公房户、自建私房户等,必须提供有力证明或具有法律效应的材料(包括原已取得的相关证件),除须提供无房证明外,由学校安排工作专班上门入户进行核实,确实属于片区内并符合入学条件的按第一批次进行登记审核。
第二批:随迁子女(即监护人持有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居住证)入学
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区教育局根据适龄儿童少年实际居住地、结合周边学校布局、办学规模和实际招生情况,统筹安排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
提交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②房屋租赁合同和咸宁城区公安机关发放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③外来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的本地工商营业执照;外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务工证明(含工商营业执照、就业劳动合同等)、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近6个月的工资凭证。
第三批:城区暂住居民子女入学
下列人员子女,由片区学校根据学位情况进行安置,片区学校无法安置的由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置。
录取类别及顺序:
①在咸宁城区购置房产且已交房但入住时间未满一年;
②在咸宁城区购置房产且已交房但未实际入住;
③监护人为公租房承租人的适龄儿童少年;
④监护人务工地和暂居地在学校片区范围;
⑤监护人暂居地在片区,务工地不在学校片区范围。
提交材料:
①适龄儿童少年与其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或出生证明;
②购置房产的,出具不动产证(房产证)或咸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网签备案的购房合同等其他合法的固定居住证明;租房的,出具房屋租赁合同及适龄儿童少年所有监护人的无房证明;
③水费、电费或天然气(三选一)首次的缴费凭证;
④进城经商人员提交监护人的工商营业执照;进城务工人员提交监护人与我市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合法务工证明(含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就业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或近6个月的工资凭证。
(二)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严格执行招生纪律,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作为招生依据,不得通过面试、测评、素养评价等任何形式“掐尖”招生。我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统一纳入“平台”登记,做到招生时间、登记报名、招生录取、注册学籍“四个同步”。区教育局将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规模核定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管控,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三)特殊情况招生入学
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含消防)、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台同胞、企业高管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由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烈士子女可由法定监护人根据其具体情况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提出的安置意见就近就便随班就读,不能随班就读的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康复治疗、送教上门等方式接受义务教育。
(四)转学插班学生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遵循“班额控制、相对就近、统筹协调”的原则,在严格控制学校大班额情况的前提下,结合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实际户籍及居住情况,优先保障因父母工作异地调动、购房入住等特殊情况及各类优抚对象子女,然后安排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插班需提供的材料、程序和方式与新生招生入学相同。
(五)实行多校划片
2024年秋季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七年级只招收本校直升的六年级毕业生及属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片区的玉泉校区六年级毕业生。原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黄畈校区招生片区实行多校划片,片区内小学学生可选择就读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银桂校区、咸宁市第五小学、咸宁市第二实验小学。
(六)实施教联体办学
区委区政府将“教联体”建设列入乡村振兴战略,纳入强县工程,融入市区一体建设规划,着力提升教育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前已建31个教联体,其中城区融合型教联体有7个,分别为: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咸安区实验学校、咸宁市银桂学校)、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教联体(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玉桂学校)、咸宁市实验小学教联体(咸宁市实验小学、咸宁市第三实验小学)、咸宁市第二小学教联体(咸宁市第二小学、咸宁市第十二小学、咸宁市第十四小学)、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教联体(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咸宁市第十七小学)、咸宁市第六小学教联体(咸宁市第六小学、咸宁市第八小学)、咸宁市香城学校教联体(咸宁市香城学校、咸宁市第七小学),实行“一套班子、统一管理”的办学形式,教联体内管理干部和教师队伍无障碍调配,人事、经费、教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实行一体化管理。
三、招生程序和方式
申请就读我区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咸安区“入学宝”义务教育招生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按照系统提示流程,填报志愿学校并提交材料。登记方法见附件5。
1.学校按招生规模先招收在平台登记的所属片区范围内第一批、第二批适龄儿童少年。
2.学校招收第一、二批学生后有剩余学位,可启动程序招收第三批学生。如果要求入学的第三批学生数量未超过剩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如果第三批学生数量超过剩余学位,则由各学校根据第三批条件顺序自主录取。
3.对于资料不全或未在平台登记的适龄儿童,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对于在平台上故意错填瞒报和提供虚假信息的,则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最后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学校无法安置的学生由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视城区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若城区学校没有学位,只能回原籍就读。
5.现场审核时,家长需提供的材料含原件和1份复印件。其中,无房证明由平台生成,学校下载打印存档;水、电、燃气缴费凭证平台能生成的,学校下载打印存档,平台不能生成的,由家长提供给学校存档。
四、时间安排
7月20日至7月26日,符合第一批、第二批入学条件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在“入学宝”平台中进行登记;
7月29日至8月2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初审在平台登记的第一批、第二批一年级、七年级新生;
8月5日至8月9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现场审核网上初审通过的第一批、第二批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收集招生入学资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12日至8月16日,符合第三批入学条件的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在“入学宝”平台中进行登记;
8月19日至8月20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初审在平台登记的第三批一年级、七年级新生;
8月21日至8月23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现场审核第三批一年级、七年级新生,收集招生入学资料,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1日至8月27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安置学校无法接收的第三批一年级、七年级新生,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收集招生入学资料,发放入学通知书;
8月26日至8月27日,转学插班学生在“入学宝”平台中进行登记;
8月28日,没有突破招生规模的小学现场登记审核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出生的一年级新生,视空余学位情况按出生日期先后顺序予以安置;
8月29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网上初审在平台登记的转学插班生;
9月1日至9月2日,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审核符合转学插班条件的学生资料,学生家长到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办理异动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市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相关政策,实行书记(校长)负责制,各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专班,有序有效组织好招生入学工作。严格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严防招生腐败和不正之风。严格控制招生规模、办学规模和班额,防止大班额反弹。实行均衡编班,不得举办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和实验班。不得进行考试招生,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入学资格考试。不得进行违规宣传,不准以任何违规形式的承诺接纳新生。严禁接收不符合进城条件的学生到城区就学,也不得以各种借口推诿、拒收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少年就读,如因学位不足,需要统筹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到周边学校就读的要做好协调工作,切实保障每一个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加强政策宣传。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要加大对招生入学工作的宣传力度,开设招生咨询电话(见附件3),落实专人专班负责,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和招生办法,加强与家长友好沟通,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及时按政策处理好招生入学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资格审查。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开学报名前要组织全体教师,特别是参与招生入学工作人员、班主任等开展培训,熟悉学校招生范围,明确政策规定,掌握操作流程,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逐级进行审核。对每一名招收的学生,要保留入学资料,做到“一人一档”备查。对违规招收的学生、审核不严或擅自招收的非片区学生,由接收学校清退到应就读学校就读,并负责做好家长解释工作。
(四)严格学籍管理。学生学籍档案采取电子化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办法做好新生学籍注册工作,对未经复审通过、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五)强化责任追究。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区教育局将对市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开展专项督查,对不按规定要求、突破招生规模、擅自招收片区外学生、组织或变相组织招生考试、举办快慢班、招生乱收费、徇私舞弊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 附件:
1. 2024年秋季市城区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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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2024年秋季市城区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划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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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4年秋季市城区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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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咸安区“入学宝”义务教育
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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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2024年咸宁市城区
小学片区图
6. 2024年咸宁市城区
初中片区图
咸安区教育局
2024年7月16日
2024年秋季市城区义务教育
学校划片招生范围
(以招生片区图标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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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学
咸宁市第二小学
东至煤铁巷,南至永安大道靠第二小学一侧(含咸宁高中),北至渔水路与怀德路交汇路口靠第二小学一侧,西至淦河沿线靠第二小学一侧。
咸宁市第四小学
同心路至阳光电器的永安大道两侧(含区委党校、广播电视局、群艺馆),西至南山铁路桥洞,煤铁巷至老永安交警中队的永安大道一侧,区交通局至青龙巷的文笔大道两侧,南山三角洲至三胜印象小区、同仁巷的长安大道两侧。
咸宁市第六小学
渔水路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区人民医院靠第六小学一侧、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老财政局的怀德路靠第六小学一侧。
咸宁市第八小学
渔水路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107国道靠第八小学一侧、银泰百货十字路口至铁路桥洞的怀德路两侧,南门桥洞靠银泰一侧。
咸宁市第十小学
西至火车站铁路桥洞、东至咸安大酒店靠第十小学一侧、南到火车站前广场、北至铁路沿线。
咸宁市第十二小学
南至环城村,东到同心路(不含咸高)、蚌蛤塘路、海德公馆,西至咸宝路,北至西河桥、河堤北路。
咸宁市第十四小学
咸宝路以公路为界西边沿线居永安地界(佳和颐景、水果市场、三味书屋、天通苑、咸宁人家、三建公司、西河六组、伞厂、凤凰社区、天和人家、湖北科技学院咸安校区、西河一组、二组)。
咸宁市第十八小学
永安大道阳光电器至桂花北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靠第十八小学一侧,桂花北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至双峰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两侧,桂花北路至火车站广场沿线两侧,火车站广场至咸安大酒店的车站路靠十八小学一侧,文笔路青龙巷至双峰路与永安大道交汇路口两侧。
咸宁市浮山学校小学部
银桂路以东,银泉大道以西(北至青龙路和银泉大道交汇处),青龙山以南,金桂路以北此范围里青龙路两侧,银桂路两侧,含旗鼓一组,双泉三组,大畈五、六组,书香雅苑。
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十六潭路以北,青龙路与银泉大道交汇处以南,银泉大道以东,旗鼓大道以西,含金桂雅苑、凯翔康城、凯翔花园、中心医院、金轮驾校、传媒大厦、御龙花园。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泉都学校小学部
原市卫校至东外环的咸宁大道以南,北起贺胜路与旗鼓大道交汇处,南至三江路与交通路延伸线。含航天花园、长安花苑、香泉公馆、墨香小苑、荣凯天阶、永盛咸宁府。
咸安区外国语实验小学
东起咸安碧桂园桥,西至双龙桥区域内的碧桂园小区、学府方华、梅园豪庭小区、沿河村一组、二组、三组等区域(不含海德公馆)。
咸宁市第十六小学
区交通局至金桂路口(不含金桂路口)的长安大道以东,银桂路以西,青龙山以南,金桂路以北。含大畈村一二三七组、青龙社区五六七八九网格、供销小区、饮料厂小区、兴旺城、上上城、城鑫花园、建设小区、陶然居小区、五十户、一百家。
咸宁市第十七小学
西至双峰路口与文笔路、永安大道交汇处, 南至青龙路,东至旗鼓大道,北至龟山路,含领秀城、桂泉花园、银泉明珠(山雨阁)、绿洲湾、青龙天下、区公安局、桂花城、棉纺厂(银泉花园)、麻塘风湿医院、丹桂天下、香城花园及旗鼓三组、双泉村一二四五六七组等区域。
咸宁市香城学校小学部
三江路与交通路延伸线以南,东外环公路与茶花路延伸线以北、市电信公司至茶花路(不含茶花路路口至实小温中新大门路两侧)的银泉大道以东,市安监局至岔路口道路两侧,含岔路口社区。
咸宁市第五小学
双鹤桥至温泉办事处,市供电公司至中心花坛道路两侧(不含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含万年路社区、白茶村、温泉村、黄畈村部分区域。
咸宁市第七小学
肖桥村道路两侧,茶花路以南,笔架山路以东与肖桥村接壤,胡家坦组和一百家;东外环(含大屋肖),含肖桥村、岔路口社区部分区域。
咸宁市第二实验小学
北起龙潭路北路口与长安大道交叉处,东至长安大道双鹤桥头,西起龙潭路南路口与嫦娥大道交叉路口,南至咸宁大道与嫦娥大道路口(含怡和水岸花园、鹤平小区、龙泉佳苑、金泉湾小区),咸宁大道职业技术学院起至麦笠山路两侧、温泉碧桂园小区;龙潭村及沿线,含麓山小镇;黄畈村部分区域。
咸宁市实验小学
温泉路以东、马柏路以南,茶花路以北,茶花路老畜牧局至一号桥沿线,含温泉村二、三、四组,潜山村三组,潜山林场(张戴小区)。
咸宁市实验小学郭林路校区(咸宁市第三实验小学)
桂花路,中心花坛至岔路口道路两侧,体育路以南,交通路以北,含桂花路社区、岔路口社区部分区域、花坛社区。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小学部
咸宁大道以北同惠广场至鄂南高中(不含同惠广场),十六潭路以南(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至十六潭路与旗鼓大道交汇处),银泉大道以东(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不含银泉大道两侧),旗鼓大道以西(旗鼓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至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和贺胜路(旗鼓大道与贺胜路交汇处至贺胜路与咸宁大道交汇处)以西,不包含范围内小产权房。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桂校区小学部
中建之星、创业公寓等周边楼盘和市外校片区学生。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泉校区
咸宁大道同惠广场至银桂路以北含两侧(含同惠上和城、劲风才智领域、尚城国际、元信花园);十六潭路以南(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至银桂路与十六潭路交汇处),银泉大道以西含两侧(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银泉大道与十六潭路交汇处),银桂路以东,咸宁大道南侧(银泉大道与咸宁大道交汇处至书台街)至万通大厦后门,聂家湾路以西,银泉大道(市住建委至市电信大楼)两侧,体育路以西,邮电路以北。
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实验校区小学部
猫山路至区工商局的长安大道以西,至淦河以东区域,含新华清苑、山水一品、沿河村四组等。
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银桂校区小学部
北起金桂路与长安大道交汇处,南至十六潭路与长安大道交汇处的长安大道以东,东至十六潭路与银泉大道交汇处的十六潭路以北,金桂路与银桂路交汇处以南区域,含御景园、福星城、水榭花都、金桂小区、金桂学府、馨园、宜园、恒隆华府、东润华府。
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原黄畈校区
青林路至双鹤桥的长安大道以西,十六潭路与银桂路交汇处往西至城铁南站沿线,双鹤路与银桂路交汇处以北区域(不含龙潭路以南,长安大道以西区域)。实行多校划片,学生可选择就读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银桂校区、咸宁市第二实验小学、咸宁市第五小学。
咸宁市大洲湖学校小学部
大洲湖大桥至龟山路交汇处的桂乡大道两侧(含香溢花城、桂香苑、周边村组)、桂乡大道互通至五金机电市场的107国道靠高铁北站一侧(含绿地城际空间站、壹.未来城、周边村组)。可面向市城区招生。
初 中
咸安区永安中学
北至区人民医院、区原种厂至五金机电市场的107国道靠永安中学一侧(不含湖场村),南至武商量贩店至毕曹街的文笔路靠永安中学一侧。西河桥至毕曹街的永安大道以北区域,南山十字路口至武商量贩的长安大道以东至毕曹街以西区域。西河桥至南山十字路口的永安大道以南,南山十字路口至武商量贩的长安大道以西(不含武商量贩),西河桥至猫山路的育才路以东,猫山路以北区域。
咸宁市第四初级中学
北至107国道到西河大桥沿线内侧,东至淦河沿线、海德公馆、南至双龙山水库内侧,西至107国道巨宁森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叉路口。
咸宁市第五初级中学
老永安交警中队至区公安局(不含区公安局)的永安大道两侧、毕曹街至区电信局的文笔大道两侧、火车站铁路桥洞至咸安大酒店的车站路两侧、双峰路两侧。
咸宁市浮山学校初中部
长安大道以东,银泉大道以西(北至双峰路),青龙山以南,金桂路以北,此范围内青龙路两侧,银桂路两侧,含旗鼓一组,双泉一、三组,大畈五、六组,上上城、兴旺城、建设小区、大畈100家、区公安局、桂花城、绿洲湾、桂泉小区、青龙天下、书香雅苑。
咸宁高新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十六潭路以北,龟山路以南,桂乡大道和银泉大道以东,旗鼓大道以西,含香城花园、金桂雅苑、凯翔康城、凯翔花园、中心医院、金轮驾校、传媒大厦、御龙花园。
湖北科技学院附属泉都学校初中部
咸宁大道与银泉大道交汇处至东外环的咸宁大道以南,北起泉都大道与旗鼓大道交汇处,南至三江路与交通路延伸线,银泉大道以东,含杨下村、樊塘村,含航天花园、长安花苑、香泉公馆、墨香小苑、荣凯天阶、永盛咸宁府。
咸宁市香城学校初中部
西起太乙大道与肖桥大道交汇处,北至咸宁大道与银泉大道的交汇处,三江路与交通路延伸线以南,银泉大道以西,岔路口至肖桥沿线(不含茶花路路口至实小、温中新大门路两侧),红泉村、岔路口社区沿线。
咸宁市温泉中学
茶花路以南至一号桥,桂花街路以西余家林巷(老东方外校门口)交界处,淦河大道到潜山路及余家林巷交界处,肖桥大道路两侧(茶花路路口至实小温中新大门),温泉村二、三、四组,潜山村三组,老潜山林场(张戴小区)。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初中部
招收校本部六年级毕业生和属于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片区内的玉泉校区六年级毕业生。
咸宁实验外国语学校玉桂校区初中部
中建之星、创业公寓等周边楼盘和市外校片区学生。
咸宁市第三初级中学
银桂路至嫦娥大道的十六潭路以南,十六潭路与银桂路交汇处往西,滨河西路、月亮湾路两侧至麦笠山路,南至潜山国家森林公园沿线。
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实验校区初中部
猫山路至区工商局的长安大道以西至淦河以东区域,咸安碧桂园、新华清苑、山水一品、学府方华、梅园豪庭、沿河村等区域(不含海德公馆)。
咸安区实验学校教育集团银桂校区初中部
北起金桂路与长安大道交汇处,东至十六潭路与银泉大道交汇处的十六潭路以北,银泉大道与嫦娥大道的十六潭路以北,金桂路与银桂路交汇处金桂路以南区域,含御景园、福星城、水榭花都、金桂小区、金桂学府、馨园、宜园、恒隆华府、东润华府。
咸宁市大洲湖学校初中部
咸安大酒店红绿灯至八斗角红绿灯的车站路两侧(含宁城新都、肉联居民小区、周边村组)、大洲湖大桥至龟山路交汇处的桂乡大道两侧(含香溢花城、桂香苑、周边村组)、桂乡大道互通至五金机电市场的107国道两侧(含绿地城际空间站、壹.未来城、高铁国际城、周边村组)。可面向市城区招生。
2024年秋季咸安区义务教育
招生平台操作指南
01 登录小程序
扫码登录“咸安区入学宝义务教育招生小程序”,找到对应的年级,点击:“点击报名”。
02 填写基本信息
请注意!选择:“报名类型”前,务必点击:“报名类型说明”。 报名类型分为三个批次,请根据入学条件,选择对应的批次。
03 填写住房信息
输入房产地址,地图支持放大查看,找到相对精确的房屋定位,尽量定位到小区楼栋,点击:“确定”。
04 点击匹配学校
点击:“系统匹配学校”,出现学校定位,点击蓝色的“学校图标
”, 即可选中学校,报名学校为系统自动匹配,如未匹配到学校则表示房产定位不在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内(参考片区地图),如有疑问,可咨询系统客服。
05 填写户籍信息
请注意!“挂靠学生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房产”报名,或以“租房”报名的情况,须线上完成学生监护人家庭全员的“无房证明核验”!
点击:“点击核验”按钮,先添加学生父母信息,如学生有兄弟姐妹, 请点击:“添加”图标, 依次补充,填写完后,点击提交。
06 填写水电气缴纳信息
填写水电气缴纳信息, 三选一填写即可,请注意第一批报名情况需上传2023年9月1日前任意一次的缴费凭证,第二、三批报名情况的,请上传首次的缴费凭证。(截图显示户号、房屋住址、付款日期)。
07 签名提交
点击:“点我进行签名”手写签名后提交,在我的:“报名历史”中可查看报名清单。
08 查看审核进度
在报名历史中,点击:“进度查询”,可修改报名或删除重报。请注意!报名在审核阶段不能修改或删除。
09 下载报名表
1.如遇“审核驳回”,请仔细阅读驳回理由。点击“修改报名”,按要求修改或补充材料再次提审。
2.如遇“审核通过”点击:“报名表下载”。
10 打印报名表
点击报名表右上方的:“...”,可将报名表转发或保存,打印后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学校,网上报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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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咸宁发布微信公众号、咸宁市教育局
编辑:石丽丽
审核:陈小彬
监制:朱封金
出品:咸宁日报网络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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