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可爱的历史小迷妹
从隋朝开创科举制度开始,到光绪年间最后一次科举考试,中国科举制度经历了一千多年的历史,成为封建王朝中最公平的人才选拔方式,扩展了国家引进人才的渠道,吸收了不少士族阶层。尤其是唐宋时期,科举考试的内容,不同朝代的规定有所不同,考官对考员的考核打分是最重要的环节,考场、考试内容、考试标准都相对比较公平。
明代科举制度体系严明,实行四级制考试体制,将公平性放在突出位置,阅卷严格,但徇私舞弊的现象仍然经常发生科举制度与教育制度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学校教育成为应对科举考试的重要工具;考试内容与规则格式化,并与宋明理学相结合,严格限定出题、答题范围和格式,从而形成“八股文”;考试科目也趋向于单一化,主要有进士一科。
“是以置州府之权而归于吏部。自隋罢外选,招天下之人,聚于京师春还秋住,乌聚云合。”
考试程序更加严密,实行四级制考试体制,即童试、乡试、会试和殿试;科举考试与明清时代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文化制度完全融为一体,其影响力不仅局限于中国,还波及海外。在科举考试的过程中,公平性很重要。
尤其在明代,科举考试的公平性体现得最为突出,阅卷也很严格。相比我国历史上其他的选官制度,科举制是最公平的,不仅能将社会各阶层的人进行整合,而且对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兴衰起到促进或阻碍作用,间接影响着中国的历史发展进程。
明朝的科举制度,始于洪武三年,为明初的繁荣强盛奠定了一定的社会基础,并使中国封建社会的选举制度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明代科举制度达到了一个历史性的高潮,它不仅可以向本国各地开科考试,亚洲其他国家也可以来参加考试,这种大规模的阶级活动在前面一些王朝都不能看到过的。
科举考试时,徇私舞弊的事情总是层出不穷,其中最著名的是洪武三十年南北人才争夺榜案。朱元璋为了争取北方才子而制造的案件,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南北矛盾的产生,科举世家往往是人才的主要群体。
北方多发战乱,江南鱼米之乡,社会一派祥和安定,为南方学子创造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进士的更替在几个科举世家中经常发生变化。考试第一名者被称为状元,为世人所崇敬,明代科举制度的公正与否,将直接影响士人的命运。
朝廷任用知识丰富、品德高尚的考官参与评卷工作,招募人才不讲究门第身份,有才识即可步入仕途。为保证科举考试的公正性,考试试卷归档、封存由专人负责科举考试的评卷是最后确定科举士子的最后一道工序,而评卷则成了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防止徇私舞弊现象的出现,对历代的考官的挑选任用都非常严格,评卷工作也更加严格。选拔考官都是事先礼聘知识渊博,严谨公正的人来充当,在明代乡考之前,考官有着不同的身份,如儒士、京官和别省的教官。
明初,由于政权还不够稳定,国家人才储备不足,明朝还没有培养出自己的知识分子,除了人才匮乏,对于考官的挑选也掌握在地方官员手中,除了两京主考用翰林外,各省乡的考官只要知识水平和品行过关就行,并不强调身份,许多有才华的人也可以成为地方考官。
"高第者授以官,其次以类升"。
对于考官的知识也需要进行考查的,虽然有些职位很低,但品德高尚,擅长文学的考官是各省的热门人选,虽然考官可以保证评卷的水平和质量,但由于考官的地位较低,地方官员在选拔评卷学者的过程中会遇到徇私舞弊的情况,这往往会影响到选拔士子的公正性。这种现象逐渐引起了省级官员的不满,对提高考官水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为了防止舞弊,减少阅卷误差,阅卷前的准备和试卷的保管都非常严谨,在归档、封存等过程中,接收工作不受移送官员和监督官的干涉,而是由专人负责,可以看出其严谨性。
阅读前的责任在于收集,也就是说,阅读后的责任在于监督官员,考生完成后,将试卷交由不同官员进行审核、盖印、抄写和阅卷。旧的官方规定,如抄写、阅读和收藏,都是由朝廷从北京官员中挑选出来的。一般来说,年老、失明或品行恶劣的官员滥用职权,不得任命。
科举阅卷有固定的评价标准与考场标准,并限制考卷的字数,考官在评卷时若被发现受贿去修改士子文章字数,将受到处分,还会进行二次阅卷评分标准是考官从众多试卷中选出少量优秀作品作为打分依据,明代省试和乡试的内容、要求和时间是完全相同的,所以对试卷打分标准也是完全相同的。从广义上讲,标准包括基本格式和各种禁令,不符合标准的,将被没收、张贴、不录用,甚至考试的士子都会受到惩罚。
科场的考官对此都很熟悉,所以在考试和阅卷过程中,试卷评优标准开始下移,除了各种禁令外,考试还规定试卷字数的限制。为防止明朝中后期考卷字数冗长,每篇只允许500字左右,不允许超过600字以上或以下,如果是又很精炼,造诣有很高的文章能被特别录用,每篇论证领域的文章只允许一千字,如果有考官被发现受贿去修改士子文章字数,将受到处分。
对考试时间也有明确要求,在京城考试,四更天就要入院,凌晨分发试卷,如果黄昏时分不能完成,点三支蜡烛,不能完成的将被开除。整洁的试卷是考生中举的最低要求,涂抹试卷过多会影响录取。
为了防止考试期间相互沟通作弊,考官要随时看察并且不能随意更换,虽然规定是这样,但在实际考试过程中,还是会有所松懈。试卷的公正评判掌握在考官手中,所以要保证考官的绝对公平,考官必须有抗干扰能力,不能徇私舞弊。
最重要的是敢于得罪权贵,会抵抗所有来自外部压力,并按照规则和标准行事。尤其是在两京乡试和会试中,许多正直的考官为了确保取士的公正性,承受着更大的压力,在阅卷过程中,名士往往受到考官的青睐,有时会有几个考官批阅同一份试卷,阅卷结束时,一般要求考官对阅卷二次进行审查进行审查,以弥补阅卷过程中的漏洞。
结语考试从古至今作为一项独立的、开放的社会制度系统,在其社会发展过程中也受到不同客观因素的制约,考试的规模和内容是根据生产力的发展水平而定的,也就是说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会导致不同的历史考试阶段,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也会随着历史发展而发生变化,所以考试的标准和要求并不统一。
从科举评卷部分入手,由于评卷直接影响到士人的命运,因此为了保证公正,在考官和考试分批机构都进行了严格的筛选和监督,不同严格标准下的监管也随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明清时期的经济潮流也将奢靡之风带到了考场之上,对考官的行贿之人不计其数,尤其是在权贵的威胁之下,考官的心理压力更大。
科举制度主要是封建王朝经济制度的产物,如果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就会被淘汰。明清时期是资本主义萌芽,小农经济不断被排挤的时代,科举制度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的发展要求。明清时期,随着国家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快速增长,科举制度已不能直接服务于政府,选人用人制度不能承担科教文兴国的责任,更不要说迈入工业革命。
古代科举制度发挥了政治杠杆的作用,可以平衡社会各阶层,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客观上促进了封建王朝的进步,这一制度是用法家思想的产物来选拔儒士的产物,成了人们追逐名利的工具,科举堵住了官员升迁渠道,官员的腐败使一批志士望而止步。
参考历史文献:
《书·吕刑》
《四库全书》
《古今图书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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